在行贿手法上,一改过去直接送真金白银、香车豪宅、有价证券等传统做法,转而瞄上了价格模糊、隐蔽安全,同时又附庸风雅的瓷器,并以瓷器为媒介,一个官商密切互动的高级社交平台逐步建立,转而又为主业建立更加牢固和广泛的官商关系。
官场“雅贿”的流行显然是适应贿赂新需求,在贿赂方式上产生的新变种,它靠给权钱交易蒙上的一层高雅、文化面纱,与执法监管玩起“躲猫猫”,行受贿者以为送的不留痕迹,收的心安理得,但其本质仍难逃权钱交易的窠臼。
纪委办案人员就某位官员受贿的瓷器专门到景德镇找作者本人核实。根据这位大师的市场行情,那位官员收受的瓷器价格已经飙升到了500万元。但那位大师回复纪委说,这瓷器也就值5000元吧。之后,只能不了了之,事实也无法求证。(2月28日 河南商报)
案例很具代表性,也值得我们思考。500万元变成5000元,从法律上讲,其性质无疑发生了根本改变,这也正是官场“雅贿”的高妙所在。按法律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而对于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可如今500万的受贿经过“洗刷”,就这样轻飘飘地逃脱了法律制裁。
正因如此,近年来,关于瓷器的想象与官场的灰色经济紧密相连。也催生出来的巨大的礼品需求,支撑了景德镇历史上空前繁荣、兴旺的艺术陶瓷市场。
受贿手段在变异升级,但执法监管不能含糊。对任何花样翻新的贪腐样式,法律应时刻保持警惕,不被其表面所迷惑。执法监管不能因为行贿受贿行为穿上“马甲”就束手无策,恰恰相反,要不断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盲区,加强对反腐制约监管体系的升级,并广泛发挥网络和群众的监督力量,让官场“雅贿”及其庇护者无处藏身,最终现原形,受严惩!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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