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全国两会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
尽管,此前民间热议的大文化部,未在此次改革方案中体现,但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能不说在为文化强国铺路。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面对新形势新挑战,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就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八大,也作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发出了“文化强国”的最强声。
十八大提出,“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方向。“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意味着我们要充分借鉴世界传媒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
近些年来,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快速发展。随着以数字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应用,多种媒体综合发展,也给文化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将有利于减少职责交叉,提高管理效率,落实管理责任;有利于统筹推动报刊、出版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提高文化传播能力;有利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做大做强,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整合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当然,这次机构改革,也不是简单的合并,“以小变大”,而是一次职促进机构转变的试水。因为机构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看准了就先迈出一步。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从为文化强国铺路的角度来看,也只是迈出的一小步。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还需要全体中国人,以更加强烈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把握文化发展的难得机遇,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以利助推文化强国之梦早日实现。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万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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