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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文章:电梯保险应该采取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 2013-05-06 08:52:24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毕文章  进入电子报

  电梯也应该买份保险,出事故后,不但伤者能获得赔付,物业公司的风险也降低很多。导报记者昨日获悉,厦门正在尝试对电梯等特种设备引进责任保险。据介绍,电梯保险的保费最低600元/年·台,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为400万元,其中每人的责任限额是40万元(5月4日《海峡导报》)
  一个严峻的现实摆在我们的面前,很多电梯已经运行了十几年,已经到了风险高发期。退一步来说,即便是新电梯,谁又敢保证不发生危险呢?由此可见,电梯责任险是一种很重要的保险,厦门市的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精神,广大群众肯定会给予热烈掌声的。衷心希望其它地方也能这样做,真可谓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厦门市现有电梯23500多台,今年一季度困人约90起。电梯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就得赔付几十万元甚至是上百万元,经济实力差的物业公司就是砸锅卖铁也办不到。而参加电梯责任保险就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难题。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厦门市的2万多台电梯中,只有51家单位的约600台电梯“被打包”在“公众责任险”等公共领域的意外保险中。这样的保险,一旦发生电梯事故,赔付低得可怜。
  为电梯买份保险,几乎所有方面都受益,这样浅显的道理谁都懂得,关键的问题是谁来付保费呢?我们就以小区的电梯为例吧,物业公司虽然收取了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但是,涉及到为电梯买保险就会财神爷摆手——没钱,他们心里有一笔账,每年每台600多元的保费,如果有10台电梯,一年就要6000多元,物业公司怎能心甘情愿地大出血呢?要让业主为物业“埋单”,那就更是白日做梦啦。
  在我看来,就应该由物业公司为电梯买保险。别哭穷,只要有电梯就有屏幕,有屏幕就有广告,赚来的广告费买电梯保险绰绰有余。诚然,想要让物业公司自发地掏腰包,那无疑就是与虎谋皮,主管部门只是依靠宣传、教育、引导是不会有太好效果的,因此,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才能达到目的。
  目前,我国电梯总量数字惊人,有资料显示已经达到160万部以上。我个人认为,所有电梯(包括扶梯)都应该买责任保险,最好能全国统一实行强制险。这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毕文章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关键词: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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