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媒体今天中午传出消息,称在今天上午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召开的会议上作出决定,将此前因在杭州无证驾驶被拘留的孙杨开除出国家队。而因孙杨“无证驾驶”事件引发的轩然大波,还在继续发酵。(11月6日新华网)
公众人物被曝交通违法,孙杨不是第一个,从高晓松的酒驾到韩红的挪用牌照,每一次都引起轩然大波。因为他们比普通人多了一道明星的光环,所以在享受影响力带来的巨大利益的同时,也承担着与之相对应的社会责任。
公众人物违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当下社会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的一个缩影。而对法律的漠视,就是对社会的伤害以及对他人生命的一种极不尊重。在名利光环笼罩之下的公众人物,应该将孔子的“吾日三省吾身”铭记于心,作为大众的榜样,应该时时自查、时时自省,别等东窗事发才顿悟、反思。
人无完人,也不会有人苛求公众人物“高大全”,但在事关重大价值判断时,公众人物需要作出符合整个社会利益的选择。他们有更大的影响力,享受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权利,就必须注重自己的言行对社会的影响,率先垂范。
孙杨这回学“乖”了,但公式化的“一般性道歉”是不够的,更应该对这种伤害公共安全的“交通无知”进行发自内心的忏悔,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将犯错原因归结为“平时忙于训练比赛,法律知识淡薄,才会犯错误”,明显是含糊其辞,道歉中的真诚度已大打折扣了。
从“恋爱风波”到“与教练朱志根的分分合合”,再到今日无证驾车,有关孙杨的负面话题始终不绝于耳。无论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明星“负作用”,还是“耍大牌”、“摆冠军架子”的高傲论调,都不能客观地说明问题。记得宋代大儒朱熹说:君子之心,常怀敬畏——就是说人有了敬畏之心,行事才有规范和约束,才不至于出格越轨。究其本质,“孙杨事件”还是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意识,缺少对遵守社会秩序的责任意识,更是缺失了一种作为名人的社会担当。
作为运动员,将竞技体育项目成绩视为至高无上的人生和事业追求固然没错,但也切莫将人生最应该具备的规则敬畏感、必备的文化素养变成一片空白。社会和培养机制努力地打造了世界冠军,也应教会他如何做好世界冠军,如何应对光芒万丈的公共角色,如何成为既符合体育竞技精神又符合人伦之道的真正意义上的冠军。
孙杨创造了我国男子游泳的历史,多次站上世界之巅,但泳池对一个22岁的小伙来说并不意味着全世界。他迟早要面对社会,早晚要学会遵守规则,毕竟他曾带给国人无数欢乐,没有人希望他退役后成为只会游泳的“旱鸭子”。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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