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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评:限号“乌龙令”错在各吹各的“号”

发布时间: 2013-12-23 14:50:04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王评  进入电子报

  “22日晚,天津市环保部门发布预警提示,22日—25日天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并发布预警。同时附有长微博明确提出,从23日零时起按照日期末尾数确定限行尾号。随后,有关政务微博纷纷转发,但引来不少网民吐槽,质疑连夜通知限行给市民带来不便。然而,仅经过几个小时后,天津交管部门却宣布限号政策暂不执行。”(12月23日新华网)
  应对雾霾、减轻危害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关系群众身心健康的民生大事。有关部门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并发布限号令是应尽义务,本无可厚非。但酉令亥行,公众无从知晓,难免出现“躺着也中枪”的冤屈。且执行机关自相“打嘴”,限号令成了“乌龙令”,让人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成,把公众推向了“两难”的窘境。
  从表面上看,有关部门做到了分兵把口、各负其责。环保部门预警了限行了,交管部门声明了放开了,似乎都没错。但仔细一看,这里面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撇清,“各人自扫门前雪”的狭隘。试想,环保部门夜半微博发限令,有几人能长夜不眠静待传檄?是否考虑过受众感受和知晓率?试问,交管部门你禁我放政令不一,有几人能分清哪句是真那句是假?是否能沟通协调后发个联合声明?所以,这种看似尽了义务的“伪作为”,实际上是把问题挂起来,把责任推卸掉,把矛盾转移走,把群众凉在一边。
  各吹各号、前后矛盾的限号“乌龙令”,必然导致公信下降、生活紊乱、群众怨言。由此也可见,从部门及单位立场出发做出的政策和指令,放在群众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和谐的大环境下考究,放到科学合理、协调一致、规范有序的大天平上衡量,必然出现利益短视、重心偏离、违背民意的问题。当前,各地都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希望有关部门能始终把“群众事无小事,群众利益天大事”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当面对公众利益,解决突发事态,做出重大决策时,能从客观实际出发,从公共利益出发,从政令畅通出发,做到依法依理规范有序,统筹推进合作合拍,积极稳妥善始善终!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评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天津;限号;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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