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开始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部专门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开启了中国“民告官”的历史。此次的修订正是针对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而展开。(12月24日人民网)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建国以来,执政党在带领中华子女奋勇前行的过程中树立了自己的威望。而政府神圣不可侵犯似乎已是自古以来民众的误区。我们的干部不是神,他们也是常人,会犯错误。“民告官”的第一步,不仅仅是百姓自我意识的崛起,更是民主在中国大地上的进一步推进。
“民告官”难吗?毋庸置疑,难度有目共睹。“民告官”的难不仅仅体现在技术上,还体现在所谓的面子思想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产生纠纷,行政机关不愿当被告,法院不愿受理,导致许多应当通过诉讼解决的纠纷进入信访渠道,在有些地方形成了“信访不信法”的局面。信访的力度可想而知。群众都不能立案又何谈“告官”?其次在于官官相护。政府部门一脉相承,各个部门联系密切。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部门当被告,其他部门的领导或许会考虑到日后的合作导致放松审理、放松执行。审理不当、执行不力又何来公正?“民告官”又怎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百姓是政府的有力监督,是政府的镜子照出不足和缺陷。可喜的是,我们的执政党善于纳言,广开言路。对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反应的问题高度重视,并且身体力行的改变。立案难,则拓宽受案范围,明确法院责任;审理难,则允许基层法院跨区域管理;执行难,则加大拒绝履行判决的行政单位的惩罚力度。行动上的改变源自思想的转变。只有从源头上加大重视的力度,才能够真正解决“民告官”的“三大难”。
一个愿意接受群众监督的政府是厚积薄发的;一个愿意听逆耳忠言的执政者是前途无量的。我们需要的不是高高在上摆架子的政府,而是接地气与百姓同呼吸共命运的带领者。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大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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