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成都成华区政府借10万请被拆迁户状告自己,如今6年过去了,官司还在打。5月15日,该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与一、二审不同的是,原告古魁将原来索赔的2.5亿元变更成了18.5亿元。该案未当庭宣判。(5月16日华西都市报)
一旦遭遇“民告官”,一味地围、堵、截是不少地方的惯用伎俩。然而在该新闻中,当地区政府不但不堵塞群众告状之路,还主动借给当事人10万律师费,更有甚者,积极争取法院免除其上百万的诉讼费,这在司法界乃至整个社会实属罕见,更彰显了法制文明的进步。
纵观这起“民告官”事件,其实并不复杂,庭审的焦点也很明晰。表面上看,焦点在于地方政府的补偿金额与当事人的诉求相差甚远,但往深里看,实际上却是案涉房屋拆迁时的土地归属问题。究竟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土地属性不同,会造成截然相反的审判结果。如果案涉房屋土地当时属于国有土地,那么政府就应该按照国有土地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予当事人补偿,当事人上亿元的诉求也就具有合法性,而不再是漫天要价;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那么地方政府给予的“每平方200元”的补偿费也无可挑剔。
鉴于当事人的地方政府曾承诺其“先上车、后补票”一说,时隔6年,这份口头协议的真实性已无可追究,政府在其间有无过失也无从知晓,但从当地政府在这起纠纷之中的具体做法,至少从其直面问题的态度,我们可以看到法制文明的些许曙光。
不可否认,当地政府主动借钱请民告自己,把矛盾交给法院裁定,不得不说是一步好棋,不仅让群众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广开了言路,更重塑了地方政府的形象,融洽了官民鱼水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开门屏风、主动纳谏的又一诠释。在基层矛盾凸显的当下,政府主动“摊事儿”这种明智之举、高明之举,不妨再多些,真真为法制文明迈大步肃本开源。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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