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厦门软件园内一户外广告,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少争议。这则“招人”广告的画面上一个半裸美女,举着“寻找精英才子”的招牌遮住胸部。由于“英”“才”两字字体较小,乍一看极易让人误读为“寻找精子”。“太没节操了!”“有必要这么色情吗?”——面对这则“出位”广告,不少市民表示难以接受。(3月5日《海峡导报》)
假如说,此前厦门有公司打出“史上最爽工作”的招牌,公开高薪招聘情趣产品体验师,尽管给人留下暧昧的遐想空间,做法妥否也存在争议,但终究是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倒也无可厚非;那么这种靠色情抢眼球的广告“创意”就不是一般的出格了,已经明显涉嫌违法。
招人单位表示,“我们太缺人了,这样做确实是想吸引眼球,吸引更多有才华的年轻人的关注”,不得已才出此“狠招”。且不说思想大胆、极具创意的年轻人和IT人才是不是果真紧缺到如此地步,即便是求贤若渴,应聘者看重的也是薪酬待遇、个人发展等关键因素,难道人家会因为一则色诱广告而动心?
我国《广告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然而,大家可能都已注意到,一段时期以来,打擦边球、罔顾公序良俗和国家法律,靠低俗、色情博眼球、追求轰动效应的广告创意越来越常见,诸如“买房送小三”、“叫春的城市”等等,更有与上述雷人招聘广告如出一辙的标语,专门把“我”“靠”二字突出,谋求视觉传播效果。
显而易见,某些广告频频出“狠招”玩出位,你方唱罢我登场,甚至没有“最”只有“更”,未必是缺人而是缺德,缺失对社会公德、法律法规的应有敬畏,这与监管、执法缺“硬招”不无关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对这种无视法律、不负责任、污染眼球、有伤文明的行为果断亮剑,不能再听任其为所欲为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范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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