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3.15晚会上曝光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榜单中,标榜“能满足您在严苛气候环境下拍摄”的尼康相机赫然在列。该款相机拍摄出的照片出现黑点,而用户到售后咨询得到的解释却是“除非在绝对无尘的条件下使用,否则进灰很正常”。(3月15日央视网)
这个解释无疑是非常可笑的,而事实也最终证明并不是进灰,而是产品的质量缺陷。但是我们不禁要问,尼康为什么敢用如此不可理喻的理由来搪塞中国消费者呢?为什么有勇气不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的内容呢?他们为什么敢如此愚弄中国的消费者呢?这是需要每个人深刻反思的。
这其中首先涉及到信息、成本的不对等问题。企业对中国法律的不健全之处了如指掌,他们可以轻松地打法律的擦边球;而另一方面,消费者对基本的法律以及如何维权都了解甚少。而这种不对称不仅表现在信息方面,维权成本,对于每个消费者个体来说是比较高昂的,甚至媒体曝光成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最有效手段;而反之,对于资产丰厚的跨国企业来说,我们的罚款数额甚至不能“伤其皮毛”,有的企业甚至把相关部门的罚款划入其正常开支计划内。这种不对等让想要维权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久而久之,许多消费者在权益被侵害时就会选择放弃维权。
其次,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机制的常态化并没有形成,而由政府主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模式并没有高效运转。相关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不高、消费者维权组织生存空间小、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和影响力不高等,都让消费者维权变得“没那么容易”,许多消费者可能都在一次次奔波无果后无奈放弃了。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这部分社会服务政府应当更多交给社会组织,并且下大力气扶持社会组织成长壮大,让社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充分发挥“自治”功能,才能让中国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之路变得更加通畅。
我们感受到近年来,我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再增强,而只有让维权意识到维权行动,再到维权成功之间的这条路变得越来越通畅,才能真正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稿源:荆楚网
作者:翟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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