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所在的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有70多名人员,日常负责办案的大概只有30人左右,剩下的则基本负责行政工作,办案人员不到50%。类似的情况在法院同样存在。曾有媒体报道,一个法院的实际办案法官占总人数的50%~80%。(3月31日《中国青年报》)
司法部门案多人少的状况想必很多人都清楚,这里面案确实多,但是行政人员却是不少,只有不到50%的办案人员造成了法院以及检察院行政人员的大量臃肿,这种“虚胖”也会导致一系列的“并发症”。
“虚胖”导致有效激励机制的缺乏,“一视同仁”现象大大降低了行政人员的办事积极性。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员王慧去年办了120多件案子,前年是180。然而,虽然她的办案量在科里最多,但办案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少收入,她的收入和同事没什么区别,“干多干少,收入差别不大”。试想,这种情况下,谁还会花费时间精力努力办案?如此一来,干活的越来越少,自然而然的也就产生了这种人很多但又很“少”的状况。
另一方面,工资与行政级别的挂钩,更是让大家将所有注意力集中到了晋升上面。很多时候,办案数量对晋升提供的参考又是微乎其微,这使一些平时办案很多但却晋升无望的行政人员选择了离开。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就透露,“近5年来,上海市法院系统每年平均流失法官67人,年龄在40~50岁之间。”据他介绍,这批业务熟练的法官,往往流向了党政机关和商界,或者干脆“下海当律师”。这种人才的离开反过来也加重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针对这种“虚胖”问题,必须要深化司法去行政化改革,让行政和司法脱钩,同时完善激励机制,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同时还要优化检察院和法院内部行政人员的配备,合理安排工作量,最大限度激发办案积极性,扩大办案人员人数,如此才能既“瘦身”,又“充实”。
稿源:荆楚网
作者:谈风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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