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检察院的一名书记员唐某,为了给受委屈的儿子“报仇”,竟于5月14日下午带人冲进松兹小学殴打一名五年级学生。昨日,记者从宿松警方获悉,目前唐某等三人已被拘留,被殴打的小学生小伟(化名)正做伤情鉴定。宿松县检察院检察长金落实表示,检察院已责令唐某停职调查。(5月18 日 《北京青年报》)
经记者了解,唐某的儿子在班上一直比较骄横,原因就在于唐某是宿松县检察院的公务员。而唐某作为一名公职干部,竟然因为孩子之间发生矛盾,带人“报仇”,殴打对方小孩,笔者一方面觉得有些好笑,另一方面也对唐某的行为表示不屑。
在笔者看来,唐某带人“报仇”这件事,至少反映出他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他没有教育好儿子,使得儿子专横跋扈,在班上“横着走”,这种学生,极有可能招致其他学生的不满,长时间下去,导致他儿子与其他学生爆发冲突,大打出手。所以,唐某在儿子的教育上是失败的,作为一名受过教育的党员干部,肩负公职,没有给儿子灌输正面的思想,反而让他养成“唯我独尊”的习惯,从侧面反映出唐某自身的素质不过格。
二是唐某在有关孩子的问题上认识不到位,小孩打架,本就是很平常的事,几乎就没有不打架便成长起来的小孩。而在唐某看来,自己的小孩不能受气,也不能有人打他,一旦他被打了,自己就要“报仇”,笔者不禁想问,你唐某的儿子难不成就比别家的孩子金贵,假如人人都像你这样想,小孩岂不是都要在挨打中成长起来了。所以,唐某在某些问题的认识上还处于很低俗的水平,称不上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三是唐某带人打小孩这件事,反映出唐某道德低下、行为败坏。且不论是什么原因导致小孩打架,唐某作为一个大人,竟然对小孩出手,还是带上三个成年人一起去打一个小孩,在笔者看来,唐某的行为足以让众人感到不齿,他的拳头,狠狠地打在了自己脸上。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无论是思想、道德还是个人素质等方面,唐某都不达标;作为一名懂法的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带头打人,依法当受到严惩。并且,唐某的行为不仅给所有党员干部脸上抹了黑,也给政府形象造成极大影响,开除公职一点也不为过。
在批判唐某的同时,其他党员干部也应当引以为戒,不要让类似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作为公职人员,不仅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道德修养,还要不断提升自己综合素质,给其他人做好表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见贤思齐,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才能称得上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也才能配得上公职人员这个称号。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小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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