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买不起豪宅,死后也要觅一处风水宝地,很多陵园抓住了客户的这种心理,以“皇家”、“龙脉”作为宣传噱头,墓地标价很高,每逢清明前后就会集体调价,年年上涨,形成一个无法打破的“怪圈”。而记者调查还发现,其中一家陵园的法定代表人竟是当地涞水县民政局副局长在担任,这就难免让人怀疑其中存在猫儿腻。(4月2日《法治周末》)
近些年来被爆出来的领导干部经商、参股或是当幕后老板的事件屡见不鲜,然而没有浮出水面的“红顶商人”应该更是数不胜数。就拿这位民政局副局长来说,干着自己监管职权范围内的生意,试想一下,当监管与被监管的权利集中在一个人的手里的时候,怎么会不利用手中的权利而谋取利益。
早在2009年出台的《民政部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规定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经营性公墓和其他殡葬服务企业任职或兼职,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中获取利益。既然有制度在先,又为何该副局长能够大摇大摆,光天化日下成为了公墓的法人,谁给了他这么大的胆量。笔者认为,归根究底还是监管没有到位。
自古代封建社会以来,权力和金钱都是分不开的,有权就意味着拥有财富,有了财富就能拥有特权。到了近现代文明社会,反腐的浪潮席卷了全世界,文明的“刀锋”正在积攒力量,欲劈开几千年的“冰封”。怎样让“刀锋”变得更锋利,就需要制度的“磨刀石”更加的给力。笔者认为出台规范文件不是目的,而是要重在如何能够结合现实的情况去执行,如果出台的规范文件都只是“纸上谈兵”,没有明确的执行人、监管人,那还有何作用。因此,只有把制度做实,才能够发挥其真正的效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新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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