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句容市、浙江省海盐县等环保及相关部门违法违纪案件被检察机关查处,这些案件中,环保系统腐败窝案备受各界关注。当雾霾围城、水土污染等话题一再刺痛公众神经,公众对环境监管和执法部门抱有更大期待。但执法者竟成了违法者的“保护伞”、“猫鼠”成了一家,怎样还能守住法治底线、守护碧水蓝天?(12月1日经济参考报)
毋庸讳言,在环境监管及执法上,执法者成违法者的“保护伞”,“猫鼠”亲如一家,这一现象其实不独江苏省句容市、浙江省海盐县等环保部门存在。放眼看看我国雾霾围城、水土污染的严重现状,即可作出判断。
某些污染严重企业之所以老气横秋地不顾民众诉求进行生产,其背后总有官方慢作为或不作为的影子。他们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污染企业的行为视而不见,要不然就是当出现污染问题时为企业充当“保护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出面为污染企业“打圆场”,将本应该维护的公众利益抛到了一旁。
环境保护的原则是将人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人的需要具有层次性、多样性,经济实力、资源储备、环境质量都成为构成人的福利的要素,都成为稀缺资源。一切人类必不可少的经济、社会以及资源与环境保护活动,都成为创造稀缺资源的活动。在这些稀缺资源中,只能以人的福利最大化为惟一标准来统筹。环境保护,不仅是良心工程、道德工程,更是法治工程。任何职能部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任何环保部门无权温柔执法,更不能违法充当黑保护伞,让“环保”蜕化为“污保”,否则就对不起民众,对不起子孙后代。
防止“猫鼠”亲如一家,须强化对环保执法的监管,扎紧制度笼子,通过完善纪检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渠道,坚决遏制住“猫鼠一家”的歪风。呼吸新鲜的空气,喝干净的水,食用无毒害的粮食,这是民众的最起码诉求,作为环境监管部门来讲就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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