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昨天做客中央纪委网站在线访谈时说,纠四风还有3个方面问题需解决,有些党员、干部婚丧喜庆虽然不摆宴席了,但红包照收。“五一”期间,四风问题就可能会有所抬头,并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4月23日《北京晨报》)
在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以及各种禁令的约束下,大多数干部的作风得到改进,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更纯洁。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党员干部想方设法寻找各种借口,变着花样规避制度的约束,给不正、不实、不廉的行为套上了隐形外衣,“不摆宴席,红包照收”就是其中一种。
为什么会出现“不摆宴席,红包照收”的怪事呢?原来,送者看中的是领导手中的权,在“投之以桃”时,渴望领导“报之以李”。我们也明白了,某些人的“大方”,实则是在变相地送礼、甚至是行贿。红包沦为官场行贿受贿的一种隐蔽形式,在大额红包的背后,隐藏着双方利益的交换。当然,也有送红包者“身处矮檐”之下,是不得已而为之。
送红包,是我国长久以来的传统习俗,本是图个吉利、皆大欢喜的事儿,但在对禁令阳奉阴违、暗使歪招的人面前,红包文化已有点变味。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相比,送大额红包不外乎多了一块“人情往来”的遮羞布而已。
适度的送红包、正常状态的礼尚往来,我举双手赞成,反对的是给领导送大额红包,让一个好端端的事儿蕴含了不该有的含义。“不摆宴席,红包照收”,充分反映出部分官员行为的无耻。这种官员凭借着权力,今天向其他人的口袋伸手,明天就可能向国家的仓库下手,在“权”、“利”、“欲”的思想腐蚀下,极可能就此走上腐败路。
目前,大额红包问题亟待制度规范。一是制度要全覆盖,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限定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数额,设定在一个明确的范围。如,200元以下。二是追责主体须明确。超出规定数额即为违规,送大额红包者和领导干部本人应同时追责。三是措施要严厉。各种不正之风屡禁不止、花样翻新,既有认识上的误区,也有打击不力的因素。一定时期内可以比照经济上的违规和犯罪行为来惩治。
红包让个别官员尝到甜头,但也埋下了祸根,其中滋生的问题又岂容小视?习总书记说:“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我们殷切希望领导干部常思贪欲之害,自觉约束自己,常弃非分之想,早日还红包的本来面目。
稿源:荆楚网
作者:闲看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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