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张发票,写明的是消费金额、时间、地点和单位,然而很多时候背后却藏着不明不白的公款私用现象。近期,一些地方纪委将整风肃纪的目光聚焦在公款消费发票上:辽宁省纪委督察组在朝阳市多家酒楼发现多张疑似公款消费的发票,北京市纪委通报“五一”期间共发现相关单位在“顺峰”“净雅”等高档餐厅消费的发票30余张……(5月14日《人民日报》)
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出台的各项规定,让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尤其是一些动辄上万的公款消费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然而,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公款吃喝、公款消费这条路上,总是有人会“别出心裁”地违反规定,想方设法地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而不管是“巧立名目”、“化整为零”,还是“空手套白狼”,其实质都是权力在“出轨”。
一方面,一些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在面对各种禁令的情况下,依然我行我素,利用公款消费,然后再采取“迂回”战术,将发票改换名目甚至是直接非法购买虚假发票,再利用手中职权进行报销。
另一方面,发票之所以能够顺利“变形”,除了报销发票的人“手段高明”,更重要还在于对于发票的管理不规范,再说得深入点,就是对权力的监管不到位,没有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发票”只不过是权力“出轨”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
因此,当务之急应当是刹住这股“变形”风,规范报销管理,坚决遏制隐藏在发票背后的公款消费抬头,让这些隐形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同时,还要对出现此类问题的干部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处理情况,让那些想要走歪路的干部得到有效震慑。
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引导,让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尤其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信念引导和监督管理,真正把关权力的笼子打造得更加牢固、更加密不透风,同时,还要拓宽群众监督的路子,加强舆论监管,让阳光更好地照进公权力中。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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