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领域里不但有“公地悲剧”,而且很严重。和经济领域相比,它会给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带来更大的损害。要有效地阻止“公地悲剧”继续发展和蔓延,必须加强对公共决策部门化、部门权力缺乏制约、部门既得利益被强化固化等问题的治理,加紧打造能把权力关住的制度之“笼”,以实现对党和政府公信力这种稀缺公共资源的有效保护。
要改革决策机制,有步骤地使决策权和执行权实现分离;加大对部门权力约束的力度,逐步明确各部门的权力界限;改变部门工作评价机制,把公众的认可度作为用权是否科学的重要检验标准。
在经济领域,公共资源由于权责不清而被任意挥霍的“公地悲剧”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在公权领域同样存在。只不过在这里,被挥霍的不是有形的资源,而是无形的资源——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这个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公地悲剧”(Tragedyofthecommons),也译为公共地悲剧、共同悲剧,是1968年英国学者加勒特·哈丁在经济学研究中提出的一个概念。他假设,有一块公共草地由一群牧羊人共同拥有。由于每个牧羊人都希望自己的收益最大化,于是,他们会尽量扩大自己的羊群。尽管每个人都知道,草地可以承载的羊的数量有限,但作为理性人,谁也不愿意自觉地把羊群数量减下来。最后的结果是,牧场被过度使用,草地状况迅速恶化。通过这个假设,哈丁向人们展示了公共资源在缺乏明确责任人的情况下被迅速破坏殆尽的可悲结局。
在经济领域,哈丁的假设已经为实践所反复证明。然而,如果因为“公地悲剧”出自经济学的分析,便认为这个原理只适用于经济领域,那就错了。在公权领域发生的类似现象,同样触目惊心。让我们来想象一下:如果把分掌着不同权力的部门比作一个一个的牧羊人,把整个政府比作它们的公共草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就是长在草地上的草。从道理上说,草长得茂盛,羊才有得吃。但是,要想草长得好,就需要大家都来维护草场。很显然,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也没有力量单独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负全部责任。换句话说,这种责任缺乏刚性,只是一种软性约束,难以落实。于是,我们看到了大量的与前面所说经济领域相类似的现象:一些部门从方便自己、而不是方便老百姓出发,选择性地确定本部门的工作,搞了一套套被百姓形象地说成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效率低下的制度,衙门的威严体现出来了,换来的却是百姓对政府的非议;一些部门为了显示权力,实际上也是为推脱责任,给老百姓办事设置各种关卡,把手续搞得繁而又繁,公权的存在体现出来了,换来的却是百姓对政府效率的质疑;还有一些部门热衷于扩大自己的审批权或变相审批权,吃拿卡要,令他人“跑部钱进”,给人以“忠于职守”的堂皇表象,似乎“尽责”得很,换来的却是百姓对政府的怨气。这些现象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部门从中得益,政府和执政党买单。有的是部门捞到了利益而自肥,有的是部门减轻了自己的工作,有的则是部门转移了自己为错误担责的风险。至于说这些好处是通过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得来,还是通过失去民心得来,它们并不关心。其中的一些工作人员,特别是个别负责人,更关心的是自己的乌纱帽。一言概括之,部门得到的这些好处最终都以消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为代价。
显而易见,公权领域里不但有“公地悲剧”,而且很严重。和经济领域相比,它会给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带来更大的损害。
稿源:荆楚网
作者:紫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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