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村官儿子庆生宴被围殴”曝光后,记者联系到事件当事人——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石咀村主任钟起斌。钟回应称,昨天给孩子办的是普通家宴,并未“大操大办”,殴打记者是个“误会”,打人者都是他的亲戚朋友,3人已被行政拘留。(5月19日《新京报》)
这位在当地号称“最牛村官”的村主任,在事件曝光后颇为“委屈”,称整件事其实是个“误会”。按照钟起斌的自我辩解,“庆生宴只花了一万多”不算是大摆筵席,打记者的都是“亲戚朋友”。不仅如此,由于记者未实现表明身份,被认为是“小偷”,才被围殴。
事不关己,事出有因,这位村主任急于表达这两层意思,以证清白。不过,被殴记者的说法却不太一样。微博认证为“《楚天都市报》记者”的网友“傻子叶大波”,转发了一篇被殴记者满达的长微博,文章称自己“被人盯梢,污蔑成小偷”、“亮出新闻记者证也没换来沟通的机会”,而钟起斌的说法则是“里面吃饭的人没问清楚,才把他打了一顿”。
村主任的轻描淡写,与被殴记者的“惨痛”叙述形成极大反差。然而,稍有分析能力的人,也能从中看出孰是孰非。这般差异,是因为占据舆论劣势的施暴当事人,急于澄清自己的“无辜”以挽回局面;而受虐人只能通过网络渠道,为自己“伸张正义”。“误会”还是蓄意,人人心中自有判断,武汉警方之后也应有解释。
不过,用暴力围殴记者,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拿“误会”当挡箭牌的村主任,显然没有认识到殴打记者的非法性,甚至处处是逃脱责任的说辞。
法治社会下,任何非法暴力行径都不该有借口。记者也是公民,享有不被非法暴力侵害的权利,可遇到所谓“法盲”也于事无补。围殴该记者的几个村民甚是猖狂,“当着警察的面说‘你信不信,老子就是进去几年,今天也要把你搞了’”,这等戾气十分骇人,哪里容得下沟通对话的余地。
类似的暴力事件并不鲜见。2010年8月,浙江省温州两记者发现当地一风景区“自带游泳圈游泳也要被收费20元”,竟遭遇十多个自称管理者的村民的集体围殴,其中一名记者被打至腰背部软组织挫伤。诚然,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要尊重被访对象,双方更应以和平的方式进行交流。但记者被打事件接连曝出,让人哀叹:法律的权威去哪儿了?
不仅仅是记者,许多普通公民也面临非法暴力的侵害哭诉无门;不仅仅是“村民”,许多以拳头为信仰的人同样站在违法的边缘。防止大多数人施予暴力的,除了人性的自我约束,更重要的是法制。若非法暴力事件总以“误会”为借口,无异于否认了法律的权威和神圣性,如此一来,现代法治社会与暴力的荒蛮时代又有何异?
稿源:荆楚网
作者:晏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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