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城区一些公共场所、电线杆等处张贴着“求助书”称,4月13日,巴中城管一名副中队长拒交两元停车费,与收费老人发生纠纷,后强行开车离开,致收费老人摔倒在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巴中市城管部门表示,该副中队长侯飞甫既非公职人员,也非临聘人员,系一名“志愿者”。(5月26日《成都商报》)
当看到此新闻,人们心中不禁感慨:城管又摊上事儿了。与以往报道的“暴力执法”不同的是,这次闹出了撞人撞出人命的“大事儿”。尽管社会舆论对我们城管的声讨没有停止过,相对应的问责处罚也能及时的跟上,但事实证明,这并没有成为城管嚣张暴力的“休止符”。城管那本就不干净的“脸”又一次被“编外人员”狠狠地泼了一层灰,作为城管是不是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
据悉,当时侯飞甫以各种理由拒绝交费并与受害者发生纠纷,趁后者不备强行开车离开,致后者摔倒在地受伤。案件中,副中队长的嚣张跋扈可见一斑。我们通过这样的现象来看问题的本质,其实这是权力观的极度畸形,是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部分执法人员自恃手握权力,不把群众放在眼里,没有丝毫宗旨意识,更没有半点对权力的敬畏,认为“有权就能大过天”。权力甚嚣尘上,显然是官本位思想的放大和权力的骄纵狂傲。
事实上,志愿者也好,临时工也罢,归根结底都是城管的工作人员,作风出问题,城管局难辞其咎,更何况侯飞甫还是一名副中队长,这就更不能简简单单的一带而过了。而且,现如今的“城管”似乎成为了社会上的一大“公害”,在一些地方,城管和老百姓更是形成了尖锐的对立态势,这已经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新的矛盾体系,严重威胁到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的官念背道而驰,应该也必须引起每一个人的重视。所以,既然想解决问题,就不能马马虎虎、敷衍了事,既然想改善工作作风、改变城管的形象,就要从问题的根儿上下狠手,彻底改变城管张狂的现状。
副中队长拒交停车费撞人致死,把“城管”二字演绎的淋漓尽致,是对城管系统中一些敏感、尖锐问题的极度讽刺。笔者认为,不仅要严肃处理嚣张的侯飞甫,更要严厉问责使用他的相关负责人,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让这样置群众生命于不顾的“人渣”来担任城管部门的要职就是严重的渎职,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极度不负责。走群众路线目的就是让“公仆”们树立起牢固的群众观念,所以,加强“公仆”自身的党性修养,扶正自身的权力观,懂得一名“公仆”究竟该怎么做是当务之急。也只有这样,才能扭转社会上对“城管”的偏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庞俨哲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