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巴中城管一名副中队长拒交两元停车费强行开车致老人死亡。而巴中市城管部门却表示,该副中队长侯飞甫既非公职人员,也非临聘人员,系一名“志愿者”。26日,巴中青年志愿者协会就该城管副队长系“志愿者”一事作出回应称,巴中城管局侯飞甫非巴中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未在团的组织下开展任何公益志愿服务和相关工作。(5月27日 中新网)
既不是公职人员,也非临聘人员,也不是志愿者协会所认定的“志愿者”。那该事件中的候飞甫到底是何身份?这个我们不去做进一步的讨论,也讨论不出什么结果。很明显,该事件涉及到一个责任的推卸问题,搞不清楚犯事人的身份,责任自然不明确在哪一方。
城管称其为“志愿者”实乃创新之举,据巴中青协回应称,团属志愿服务机构分支中,也未设立城管局志愿服务队伍,故侯飞甫与城管执法局签订的“志愿者协议”,非青年志愿服务业务及工作范畴。城管部门为了与当事人撇清关系,真可谓是用心良苦,美其名曰城管“志愿者”,实为领导责任的推卸。殊不知,与青协撞上了。青协受到如此抹黑当然不会忍气吞声,现在青协出来说话摆明了侯飞甫不是志愿者的事实。侧面反映出巴中城管局内部的管制机制是存在问题的,然而,责任究竟在何方?
其实,要想搞清楚责任归属,首先应该明确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侯飞甫不是公职人员,也非临时工,更非城管部门所说的“志愿者”,既然如此,作为城管局内开车的司机,那是何种原因能让一个开车的司机成为“巴中城管副队长”?第二,侯飞甫因不交停车费与老人发生争执而后强行离开造成老人死亡,这本是他个人和老人的纠纷,但他既然身为“城管局副队长”,做出这样的事无论如何也要在公众舆论下及时作出回应,而城管局却将其撇为“志愿者”一说,缘由何处?公众会不说这是城管局不问责吗?第三,城管局与侯飞甫的真实关系是什么,这是很有必要说清楚的一点,即便是司机,犯事了能说与局里没有任何干系吗?
对于此事最终将要如何解决我们不必去猜测,但无论是侯飞甫个人,还是巴中城管局都应该对事件作出正确的态度表明和回应,应该向老人家庭和社会公众做出诚恳道歉,并给予金钱上的赔偿。作为大众,我们希望政府真心诚意为人民服务,杜绝官僚主义的作风,即使是政府人员对公众犯事了,我们也需要事件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内部运行透明,对外公开公正的政府,而不是内部机制潜规则,外部对公众推卸责任的政府。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立颖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