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贫困村的村委会,短短3年多用掉150余万元“接待费”,平均每天超过1100元,甚至超过了许多国家部委公务接待费的水平。此事发生在云南省祥云县大营村,直到原村委会主任苏光进等村官窝案被查处才告停止。(5月29日新华社)
据当地纪委部门介绍,自2009年11月到2013年6月,禾甸镇大营村委会以“接待费”为名支出1519416.63元,平均每月34532元,平均每天1151元。日平均接待花销1151元,这对于一个村,而且还是贫困村来说,堪称一笔巨款。面对巨额招待费,大家肯定满腹疑问。
大营村的财务收支总额不低,如2012年收支平衡为831万余元,2013年1至7月为580余万元。面对这样的“富裕”的经济状况,该村为何成了大家口中的“贫困村”?该村村委会每年都会收到大笔补助款,如2012年大营村委会收到各种补助236万余元、专项资金68万余元,补助款如此之多,而该村为何没能够带领老百姓脱贫致富?
据介绍,大营村150余万元接待费中,有70余万元是以“协调项目接待费”的名义购买土特产支出。几乎每个月开支明细中,都有一批购买土特产开支,产品包括当地出产的核桃、蜂蜜、松茸、杨梅酱和野生菌等。这些70余万元购买的土特产究竟送给了谁,收礼人又是如何来“协调项目”的,其中是否暗含转移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
该村村委会主任苏光进等村官何以有这样大的“魄力”?村官本是服务村民,带领全村人民致富的带头人。根据网上公布的数字,2010年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041元,不到当年全国水平的五分之一。按理说,党和政府把这样一个贫困的行政村交到你们手上,作为党员,就应该勇于承担其责任,发动和带领村民,积极谋求改变全村贫困的面貌。而这些村官却无视法纪法规,胡作非为。
在此案中,除了购买土特产以外,其余资金绝大多数以“接待费”的名义流入苏光进儿媳李美芳经营的小卖部和食堂。还有小部分是村委会经办人员的“协调项目开支”,包括住宿费和餐费等。这些接待费不管因公因私的支出,只要苏光进签字,就可以报销。如何混乱的村级财经管理状况,为何能够一直维持3年时间?在案发前,当地政府以及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为何没有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查处,而成了“事后诸葛亮”?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失职,想必也要有人出来担责。
毫无疑问的是,村集体和国家财政本不应该为这个贫困村的巨额接待费买单。但是在村干部和事件关联人的操作下,村集体和国家财政成了冤大头,无故地背负了这笔巨额接待费。至于该谁来承当这笔巨额接待费,我们寄希望于当地纪检部门,期待早日能够得到解答。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夏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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