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发布《关于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务接待用餐一律安排在学校食堂。同时,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务接待用餐一律在学校食堂或内部招待所安排,不提供香烟、高档酒水,不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安排参观周边景点,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京华时报》5月30日)
自习总书记倡导党风廉政建设以来,虽有成效,但始终难以彻底压制住官员公务消费大手大脚的劣习。此次教育部颁发的《规定》中有关高校公共接待上的一些要求,若不细化,终究还是只能治标不治本。
众所周知,公务接待的奢侈与否与地点无关。早在2013年,就有网友曝光某领导打着廉洁的口号在食堂接待宾客,却是将茅台酒倒入矿泉水瓶来掩人耳目的行径。在今年初的浙江省人大会议上,省人大代表陈妙林更是直接指出了部分机关食堂装修堪比五星级酒店。
高校也一样,在此次《规定》中,对公务接待用餐的地点要求是“食堂”和“内部招待所”,在高校呆过的人都知道,高校食堂必定设有小包间专供领导宴请。这样的小包间就给了大吃大喝以极大的发展空间,地点仍是食堂,可厨师、菜品都可随意变化,吃喝均与酒店无异,关起门来,谁能知道?再说到“内部招待所”,这就更是别有洞天了,在百度搜索“高校内部招待所”七字儿,各种形容看的人眼花缭乱,始终离不开“堪比星级酒店”这一形容,其中的道道儿任君想象。
细想之下,在此次《规定》中,有很多概念仍是很模糊,“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何为控制?怎样算是严格控制?“不提供高档酒水”,什么样的酒水算是高档?这些概念都很模糊,这样不明确的措辞无疑又能给高校奢华接待以钻空子的空间。
在此次规定中,还有“不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安排参观周边景点”等要求,在笔者看来,实在是过于急于求成和不切实际。我国历来有“人情交往”的传统,有朋自远方来,带其到周边参观参观、走时送点土特产似乎也是情理之中。突然压制这种多年来的习惯,只会导致高校接待人员的强烈不适,甚至促使其另辟蹊径,在别的账目上动手脚来支持这种“人情费用”。这种心理上的反弹甚至可能与《规定》的初衷发生偏离。
要真正压下高校大吃大喝的陋习,重点是要管好高校的“钱袋子”,专门设置公务接待费用,而不是与其他费用混为一谈,同时做到费用支出的账目明晰,使接待支出一目了然、有据可查。
阳光反腐,加强公众监督,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接待了什么人,在哪些地方花了多少钱,这些细节信息都应及时地进行公示,接受全体人员的监督,这是遏制高校大吃大喝的强有力手段。
《规定》的初衷都是好的,但各项要求的制定必须结合实际,一字一句细细斟酌,严谨细致,不然,再为民着想的制度也逃不了一纸空文的下场。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杜婧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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