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电视台的记者朋友在微博上@我一则新闻:男子讨债出狠招住债主家20天,被判1年。去年,男子马某为购买铝料,先后支付苏某现金35万元,但苏某却没有给马某铝料,电话也关机。于是,马某叫上好友到苏某家中要钱,扬言不给钱不走人,在苏某家住了20多天。近日,河南沁阳市法院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一审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年。记者朋友对该判决提出质疑,认为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会误导大众,社会效果差。
首先应当明确,马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确属违法行为,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并无不妥。但想必很多人都会发出疑问:马某被抓了,苏某欠他的钱还了吗?两者之间的矛盾,是经济纠纷,还是涉嫌诈骗?马某在侵入苏某家之前,是否采取过其他讨债或者说维权的措施,比如向政府部门求助,或直接报警?新闻提供的信息有限,我们无法了解案件的全貌和细节。不过不管怎样,“老赖”有错在先是没有疑问的。如果相关部门只追究行为过激的债主,却轻易放过“老赖”,确实会给大众造成一定的误导——坏人得过,好人吃亏。
现在有一种社会现象是:坏人可以伤害你,任你想尽办法、四处维权,却没人管。而当你忍无可忍对坏人出手,立马就有人跳出来把你拿下。比如有黑心老板拖欠工资,你找了劳动部门,不管用;报警,也解决不了问题。万般无奈,你去更高级别的地方上访,结果沦为上访分子,成为被重点维稳的对象。如果你行为更过激一点,把老板劫持了,那么,等待你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说不定,你还可能遭遇“枪支走火”,血溅当场。再比如,你遇到了问题产品,面对投诉商家无动于衷、监管部门推诿扯皮,你一气之下上网发帖出气,结果却很可能因“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甚至“造谣传谣”而锒铛入狱。
当然,我们应该提倡理性维权,即使一时维权无果也不能走极端,更不能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来。但只要略谙中国国情者,都知道中国维权之难。每天都有无数人奔走在维权的路上,很多都难有结果。有人从维权到侵权、从受害人变为违法者,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被逼的。
有网友在微博后留言说:“违法成本过低,维权成本过高!”这句话非常耐人寻味。违法在先,却不一定得到追究;维权在后,却有可能招来无妄之灾。造成这种倒挂怪相的因素有很多,比如部分维权者确实行为过激、做出了违法的事情等等。而我想斗胆提出一个或许有点“敏感”的因素:违法,只是违法而已;而维权,却很可能跟上访等行为连在一起,很可能会涉及到“维稳”。稳定压倒一切,看似正常的维权,难免会受到高度重视和“隆重对待”。
在提到维权难的原因时,有专家提出两点,一是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二是诉讼时间长、成本高。除了这两点,我认为还有一点最重要的他没有说到,那就是人的原因,即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如果把现有的法律法规都不折不扣落到了实处,如果各级部门都能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即便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也总不至于把“维权者”逼成“违法者”吧?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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