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一些人利用手中的职权,不仅非法占用大量的人行道充当停车场收费敛财,甚至还将人行道当成商品私下交易,赚起黑心钱。一个城市的公共资源就这样沦为他们牟利的工具。(6月9日《京华时报》)
人行道成为商品被买卖?听起来很是稀奇。但这样奇葩的事件就在西安城管部门手中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如此冒大不韪的以权谋私着实“惊呆了小伙伴”。但细细想来,他们卖的并非是“地盘”而是监督权!
城管部门具有对人行道上的违规停车进行处罚的权力,却不知从何时起有了“视而不见”的权力。作为城管,治理乱停车行为是权力更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责任,如果责任得不到合理的履行必然导致渎职现象。而西安城管所“叫卖”的人行道,其实就是包装后的“渎职”。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不但不主动作为,反而将手伸到“停车占位,为己谋利”上来,实在令人胆寒。作为执法部门,将执法权当成商品用于买卖,简直是以无视法律,权钱交易。若对这样的行为不给于严厉惩处,法律尊严何存,人民权力又何在?
要说城管不懂法律,恐怕没人相信,特别是对于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懂法又如何执法呢?既然是懂法的,就应当知道这种叫卖人行道的行为是违法的。说到这里我们就该仔细斟酌了,缘何城管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笔者以为主要有两点:一是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虽然城管部门有纪检科室,可毕竟是自家人,而上级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又如何能够像城管一般每日混迹在街头巷尾呢;二是欲望战胜了理智,迷失在权力自肥当中,想来如此多家商铺前的人行道的数量必定不小,因而叫卖人行道的收入也自然而然的“十分巨大”,在金钱诱惑面前,法律法规的准绳能起到多大的规范作用也就可想而知了。
言及于此,当地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还需及时出手,不仅将公共资源还给群众,更要严惩“权力出售”的相关人员,在此基础上还需深入检讨,如何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吕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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