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9岁的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此前一审被广州市中院认定受贿钱物300万余元并非法持有猎枪等7支制式枪支,被一审判定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后广州市检察院认为,黄志光曾收受一笔百万后捐往寺院,该笔款项也应构成受贿,但法院未予认定,遂提出抗诉。(6月11日《新快报》)
贪官爱财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可这位政协副主席偏偏对佛事出手阔绰,难道这位副主席是菩萨心肠么?笔者以为,他是之所以要求得“菩萨保佑”,是为了寻求心理慰藉,为其贪腐行为找个精神依托,是典型的不信苍生信鬼神!
在我们党内,遇事求签、见佛烧香、不问苍生问鬼神的领导干部并非个案,这种行为不仅对封建迷信活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更是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笔者曾看到过一项有关官员封建迷信案例的汇总信息,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半数的落马县处级公务员,不同程度地相信“迷信”。而像这位政协副主席一般“一边贪污,一边拜神”的也不罕见,意图用贪污来的钱财从鬼神那里寻求“庇佑”,已然成为一道怪异的“风景”。“不问苍生问鬼神”在这个信仰稀缺的时代仿佛成了贪腐分子谋求慰藉的“心灵鸡汤”。
在社会经济不发达地区,群众素质偏低,进而由于强烈好奇心和缺乏鉴别力,存在迷信现象是可以理解的,其对社会的影响也是有限的;然而对于文化素养相对较高同时又手握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不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反而热衷于“拜佛”“求神”,其造成的社会危害却是无法估量的。“不问苍生问鬼神”不仅与党的性质和宗旨南辕北辙,更败坏党风政风,腐蚀社会风气,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百害而无一利。
言及于此,这位政协副主席与其将收受贿赂捐给寺庙,不如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多做有益民生的善事,不仅不会有牢狱之灾,更能留名青史,受万民敬仰。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吕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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