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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达者:村官“趁火打劫”伤的不止是公信力

发布时间: 2014-06-18 08:21:0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晟达者  进入电子报

  2013年9月22日,强台风“天兔”在汕尾沿海一带登陆,陆丰市河东镇甘坑村遭“天兔”横扫。村民谢振涛所居住的6间瓦房倒了3间,包括床在内的家具大部分被埋。按照政策,谢振涛领到了24320元受灾救助款,没曾想村干部居然向他索要7000元的“辛苦费”。考虑到接下来还有几笔救灾款,无奈的谢振涛只好把7000元交给了村干部。(6月17日《南方农村报》)
  台风过后,倒坍的房屋,受损的道路,损毁的庄稼,一幕幕满目疮痍的景象着实令人心生痛楚,强大的自然灾害不仅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伤,更在人们的心里留下了一道“伤痕”,大灾面前本应该众志成城,抗灾救灾,可在陆丰市河东镇甘坑村,一些村干部却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谋划自己的“生财之道”,村民缴纳“辛苦费”后才能按时获得救灾款,有的村民甚至被强迫写下了所谓“欠条”,村官们“趁火打劫”发起了“灾难财”,面对如此行径,群众只能说“很受伤”。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居委会是协助乡镇进行政府工作的主要机构,村干部更是直接面对群众的执政群体,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表,是公信力的体现,然而,现实中一些“村官”凭借自身“优势”,慢慢演变成了基层的“蛀虫”,走上了贪腐的“不归路”,于个人、家庭、社会来说,都是极其悲哀的。
  再来回顾事件的来龙去脉,一些疑惑也涌上心头,村官们如此“张牙舞爪”胆儿从何来?监管机制何在?“趁火打劫”背后暴露了哪些问题呢?其实,国家对于救灾款的发放标准和流程,早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实际操作中救灾款的发放往往变了味,有的村官想的是我的地盘我做主,把救灾物资的发放权握在自己手中,有的甚至结成“利益同盟”,相互包庇,欺上瞒下,再加之缺乏了有力的监管约束,便走上了权力寻租之路。和甘坑村的村官发“灾难财”不同,现实中的村官,作为一村之首,手中还掌控着村里土地、森林、水利、资金等多项集体资源的开发管理权,这些都为权力腐败提供了温床,更容易由“小官”成为“巨贪”,也更值得警醒。
  村官“趁火打劫”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暴露了我国基层干部管理的诸多问题,须知“小官大贪”不能小觑,一方面要加大不法村官的排查、问责力度,用法律的手段严惩不法分子;一方面要多渠道提高村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也需要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让更多的村民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如此“小官大贪”也就没有了滋生的土壤。
  稿源:荆楚网
  作者:晟达者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辛苦费;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