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底,完成在全市新建18个固定献血屋,集体献血量达到40%以上,全市人口献血率达到3%以上目标。此外,国家机关、各系统企业事业等单位每年至少组织相应比例干部、职工献血1次。”昨日,市政府常务会会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无偿献血网点建设实施方案》。(6月17日《羊城晚报》)
在公务员献血意愿普遍较低,献血比例相对较少的语境下,广州市通过拟定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积极组织机关干部的献血的做法无可厚非。作为机关干部,率先参与献血活动,在社会上树起无偿献血的标杆,更是理所应当。我们知道,血是维持一个人生命运转的必需品,没有它,生命的脉搏就会停止跳动。无偿献血不仅能为医疗卫生单位提供充沛的血资源,让更多人的脉搏继续跳动,还能进一步唤起民众的公德意识,保证血资源的健康安全,避免因市场上无序的卖血而导致一些诸如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扩散。但献血毕竟是个人行为,献血也必须是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献不献全凭个人的意愿,广州市“国家机关、各系统企业事业等单位每年至少组织相应比例干部、职工献血1次”的要求,无疑是把个人的自愿行为必须化,好像献血是每个单位必须完成的“任务”,说白了就是强权、官僚,是对职工个人行为、私生活的极大介入、不尊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显然,国家在法律中明确提出的是“提倡自愿献血”,而不是必须献血,广州市将献血当做硬性指标,划分任务,要求各机关单位至少组织职工鲜血1次的举措显然不合规定。
此外,献血率低并非仅源于民众的“觉悟低”、“道德滑坡”,更大程度上是源于献血者难以知道所献之血的流向,不知道采血机构有没有以此牟利。献血法虽然对献血者有了诸多利益保障,但由于申请免费输血的程序过于复杂,完全无法让献血者在需血时得到应有的帮助,让献血法的某些内容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一纸空文”,没有权利保障的无偿献血行为也只能是空中楼阁。另外,相较于以往有偿鲜血时期,现在输血所需费用上涨了好几倍,而血资源利用情况的不公开也让人不得不怀疑自己的无偿是不是变成了医院的谋财渠道。
鉴于此,要提高献血率,就有必要公开无偿献血的投入结果和受让对象,让献血者知道自己所献血液的流向。同时,加强对无偿献血者权益保障的建设和宣传力度,让献血者能畅通无阻的享有应有的权利,同时加大对献血之利的宣传,让民众对无偿献血有一个更直观深刻的认识。
最后,献血终究是自愿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受个人身体状况的影响,如果不分青红皂白的对个人的资源行为加以变相的强制,即使机关单位献血率再高,献血数量在多,也不过是强制之下的伪善,是变了味的无偿献血行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往事如风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