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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一拆一建五亿元,最后究竟谁买单?

发布时间: 2014-06-20 14:29:0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进入电子报

  云南省河口县有一个名为“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的项目,这个2011年2月完工的项目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总投资额为2.7亿元。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却开始拆迁,拆迁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高于它的建设费用。按照河口县官方的回应,这个坐落在中越边境红河河堤上,被设计为商业、文化、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建筑景观带,因“沿河商铺严重影响了景观,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6月19日《东方早报》)
  建设城市受益的是百姓,这一点都不假。尽管说,官员们也因此有了政绩。但是,一个投资2.7亿元的项目,一个建好了才3年的项目,就这样无情的拆掉了,难道就一点不心疼?如果说,这些项目都是私人项目的话,只要富豪有钱,人家愿意拆着玩,我们也管不着。问题是,这一拆一建就是五个多亿,这可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
  在一拆一建的过程中,必须要有追责了。如果说,这个先前建设的项目必须拆掉,请给一个理由,如果说这个项目当初设计有问题,规划有问题,在拆除之前,请先对以往项目的拍板者追责。城市规划法是有着明确规定的:城市的规划设计必须符合城市的发展,符合市民的需求。既然不符合城市的发展,说明当初的规划建设是鲁莽的,那就应该追责,不然的话今后还会出现更多刚建设好就要拆除的工程,谁还敬畏资源,敬畏规划法?
  假如说,原来的规划建设符合城市发展需要,也是市民的需求,那接下来的问题就更严重了。既然一个2.7亿元的工程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为什么领导一句话就可以拆掉一个投资巨大的工程?官员的口吞下了规划法的威严?
  无论怎么说,这起事件都必须有人承担责任。
  当然,在说完了责任的时候,我们还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即使,这个工程原来有问题,原来规划的是仓促的,那么一个新规划里就不能包容一个投资巨大而且崭新的工程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此次规划的项目也是一个文化工程,当初的工程也是文化工程,同样是文化工程何必相煎太急?就不能合二为一吗?生活中,大家都知道一种事物,这就是改造。老百姓过日子,由于对某件过时的物品感到弃之可惜,就会想办法改造。可以把厨房改造成卫生间,也可以把卫生间改造成厨房。还可以把旧窗帘改造成被面,也可以把被面改造成工艺品。总之,老百姓都会对来之不易的资源很珍惜。这个工程也是同样的道理,让设计人员对其进行设计与改造,以达到和这次工程的融合应该不是难事。
  难就难在官员的“完美心理”,他们期望着自己的政绩“很完美”,于是就不再珍惜百姓的血汗钱。而难以理解的是,拆掉了这么大的项目,理由竟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这不是往百姓身上泼脏水吗?
  鉴于目前官员的乱拆乱建的情况,有必有实施新的规定:城市项目是不是拆,是不是建,要让老百姓全民投票表决。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5亿元;河口县;规划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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