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口县有一个名为“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以下简称“文化长廊”)的项目,这个2011年2月完工的项目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总投资额为2.7亿元。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6月20日中新网)
耗费2.7亿新建的“文化长廊”为何在短短3年时间就定下拆迁论调?更加令人咋舌的是,拆迁和补偿费用预算需要3亿元,短短3年时间,一建一拆之间竟然白白流失人民币将近6亿,相当于当地全县3年的地方财政总收入。除了政策调整、城市规划新要求等客观因素以外,笔者认为,当地某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当初力主该工程的“主要领导”“唯GDP论”的政绩观恐怕也难辞其咎。
都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却热衷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对他们而言,吸人眼球的地标建筑或许才是汇报材料上一路飘红的GDP。就像河口县时任的“主要领导”,即便涉及国境界河需要开山、即便当地多名官员极力反对、即便在报备和审批过程中存在各种问题,依旧拍脑袋把“文化长廊”拍进了红河发改委的一号备案,依旧拍脑袋拍出“特批工程”并加速建设和推广。在斥巨资加速工程完工以后,还不吝美誉地反复宣传,甚至冠之以“边境明珠”等多个头衔。却不曾想经济没能带动、景观也严重影响,还成为“众矢之的”,不得不由政府“善后”。
“文化长廊”短命的背后,不仅是一些领导一意孤行和胡乱作为,更是他们政绩观“跑偏”的体现。作为地方领导,把在任期内干一番业绩作为从政追求无可厚非,但是无论搞开发、做项目、干事业,首要考虑的应该是持续发展和民生幸福,而不是个人的颜面和仕途的升迁。中组部已经下发关于政绩考核“不唯GDP”的相关规定,只有地方党委政府不断落实规定,领导干部经常性地“照镜子”、“正衣冠”,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子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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