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下发以来,A股上市公司掀起独立董事离职潮。据记者统计,300余家上市公司已发布近260名独董的离任公告,其中“官员独董”120名左右,但也有不少上市公司的“官员独董”依然在职。(7月14日中新网)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其制度设计目的在于防止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防止损害公司整体利益。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颁布指导意见引入这一制度,以制约大股东和经营层,达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独立董事制度在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现实中,一些退休高官到上市公司发挥“余热”捞取巨额报酬,广大网友纷纷关注,也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
去年10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下发以来一些上市公司官员独董纷纷辞职,然而,在中国西电、宝钛股份、中原高速的最新独董名单中,国家粮食储备局原副局长李俊玲、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钱桂敬、河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林仍然在列。其中,张全林退休两年内即赴中原高速兼职至今。“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进协会、入高校、立名目,一些前官员仍在为担任独董“煞费苦心”地采用“曲线”策略,折射出厘清“政商”关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高官退休后到企业就职,最易出现“权力磁场”和“权力期权”两种现象。所谓“权利磁场”,就是指虽然官员已经退休,但“余威”仍在,可以利用其固有背景和人脉网络,为企业牟利,向相关政府机构施压,权力如同“磁场”并未消失,严重干扰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而“权力期权”,就是官员在位期间“不谋其政”帮助企业并未收取费用,退休后任职该企业,作为一种变相的“回报”,相当于一种“预约受贿”。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聘任退休官员担任独立董事,表面上看,可能是出于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考虑,但从本质上说,则是变相增加退休官员的福利。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积重难返,一些上市公司成了控股股东的提款机。解决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要从制度上做文章,另一方面也要防微杜渐,防止上市公司成为新的腐败滋生地,应当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我们不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一部《独立董事法》,架构更加详细离职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从业限制与职业回避制度,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离退休后返聘的监管制度,更为重要的是,要制定严厉的处罚条款,让违规独董任职者得到法律的惩戒。当然,除此之外,还要清理不合理的体制机制,终结官商勾结、权力通吃的生存温床,也为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开启一个新“新时代”。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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