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郭元鹏:别让“弹窗广告”再继续耍流氓

发布时间: 2014-08-19 10:00:3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进入电子报

  近日,“弹窗广告”发明人、美国学者伊凡·佐克曼发表文章,回顾了发明的过程,称“我很抱歉,我们的本意是好的”。此言一出在网上引发广泛吐槽。佐克曼在文中写道,上世纪90年代,他曾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其间他发现,“能给我们带来收益的商业模式就是广告。在这种模式下,我们需要分析用户的个人主页,以便能够向他们发送更有针对性的广告。我们创造出了广告工具中最令人憎恨的工具之一:弹窗广告。”(8月18日《新京报》)
  如果不是发明人自己“弹”了出来,我一直以为“弹窗广告”是国内网络营运商的杰作。原来,这个“弹窗广告”还有开山鼻祖。这条消息一经国内媒体转发,立即引发广泛谩骂。大家都把怨恨留给了“弹窗广告”的发明人。在笔者看来,“弹窗广告”无论罪孽有多深重,那也都是前尘往事了,也都是“深仇旧恨”而已。既然,连“弹窗广告”的发明人都道歉了,我们目前需要做的不是用谩骂来报仇雪恨,而是思考“弹窗广告”的生死存亡问题。
  其实,“弹窗广告”的发明并没有原罪。作为一家网络公司的雇员,他当然需要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所在企业获取最大利益而努力。只不过,这种“弹窗广告”被后来者给变成了小妖精而已。
  “弹窗广告”经过演变,身上已经是罪行累累了。
  其一,侵犯网络安宁权益。所有的用户都会在浏览网页的时候,观看网络电影的时候,突然收到各种各样的“弹窗广告”。这些广告的频率是相当频繁的。有的时候,你一个网页没打开,能有好几条“弹窗广告”闯进你的视线。而有的网站几乎成了“弹窗广告”重灾区,你每点开一条新闻,都会弹出广告。这已经严重侵犯了网民的安宁权。
  其二,成为违法犯罪载体。“弹窗广告”发明之初,仅仅是做些产品广告的,而如今这些“弹窗广告”已经被不法人员利用。经常会给你弹出热辣美女、黄色图片、自慰器材。这对于成年人来说还算不上什么,毕竟我们都是过来人,也是有自控能力的。试问,这样的弹窗是不是会祸害了孩子们?2010年12月31日,武汉市民刘先生登录某运营商网站交话费时误点弹窗广告,因此被骗人民币193元。
  其三,强制安装商业软件。大家都注意过这样的问题,当“弹窗广告”出现的时候,我们往往都是不愿意点开的。于是,我们就会想点一下图像上的“关闭”,而实际上,这些人早就在这个地方做了手脚,无论你是点“关闭”还是点“打开”,这个广告都是会打开的,而且很短的时间之内就会给你安装一个你不需要的商业软件,这不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谁”吗?
  在网络公共空间中,大量的弹窗广告是一种技术骚扰。有一份问卷显示,在参与调查的126人中,对弹窗广告持厌恶反感态度的占66.7%。鉴于“弹窗广告”的危害,我们对于这种事物,就不能止于发明人的道歉。而应该思考“弹窗广告”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如果让其活下去,那就要进行严格规范;如果不能严格规范,那就要出台法规,让这个烦人的“弹窗广告”死去。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黄珺)
关键词:弹窗;广告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

瑕侀椈鎺ㄨ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