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在讲话、发言或作报告时说,“我的人口”多少、“我的GDP”多少、“我的财政收入”多少,所言“我的”意指他所在“某市的”、“某县的”或“某乡的”,似有一种“老子天下第一”之霸气,让听者倍觉不爽。(10月8日《人民日报》)
官员言必称“我的”,确实给人霸气十足的感觉,颇有官僚主义的影子在游荡。然而转念一想,官员言必称“我的”也没啥,如果官员能够心口统一、言行一致、言出必行,把自己辖区内的人和事都弄得巴巴适适,岂不是当地百姓的福音?
言必称“我的”体现一种主人翁精神。官员把“某地的”或“某部门的”称作“我的”,其实“某地”或“某部门”并不是他的,而他把“某地”或“某部门”的事情都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做,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岂不美哉、妙哉?
言必称“我的”展示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既然是“我的”,无论财政也好,税收也好,GDP也好,肯定要想方设法搞不上。而想方设法搞不上的目的,只要不是为个人捞资本、捞政绩,而是真心实意发展经济、全心全意为民服务,这又何尝不可、何错之有?
言必称“我的”显现一种责任和担当。你是“我的宣传部长”和“我的国土局长”,我就要对宣传部长和国土局长负责,宣传部长不能搞虚假宣传,国土局长不能乱批地,两者都不能利用职权搞腐败。如果两者搞腐败,我就要承担“主体”责任和主要责任。
当然,不少官员言必称“我的”显然不是上述之意,而是一种唯我独尊、居高临下、说一不二、“老子天下第一”的江湖做派,这是官场歪风,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狠刹的“四风”之一。百姓对于官员的评价,重点不在言必称“我的”,而在言出必行——既然百姓是你的主人,你就是百姓的公仆;既然辖区内的事情都是你说了算,你就不能乱说乱干。
官员言必称“我的”,尤其在正式场合口出此言,确实有伤大雅。但是,事物都有两面性,如果社会各界由此加强监督,督促官员把言必信、行必果,把辖区内的百姓服务好,把辖区内的事情都办好,岂不是把“有伤大雅”变成了“非常高雅”?
稿源:荆楚网
作者: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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