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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菲:“社会团体”何以贴上“准官方”标签?

发布时间: 2014-10-13 15:02:0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滕菲  进入电子报
  记者从广东省政协11日上午举行的重点提案办理座谈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已清退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47名,还有31名兼职人员尚未从行业商会协会中清退,年内将完成全部“脱钩”工作。(10月12日《羊城晚报》)
  继中央集中清理“红顶商人”,严禁公务员在企业兼职后,广东省将“兼职禁风”严查到底,又进一步将焦点转移到社会组织中,欲将社会团体的“脱钩”工作进行到底。
  社会团体是社会群众团体的分支,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说到底,社会团体应该是一个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然而,我国目前的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造成其管理范围不明,目标定位不清。那么,是什么让社会团体带上了“准官方”的标签?
  “生存资源”匮乏,让社会团体不得不依靠政府。社会团体的收入一般分为社会捐助、政府资助、商业收入。而在社会团体认知度不高、非营利性的特点下,政府资助就成了社会团体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既然是政府“出资”,那么,公务人员“兼职”团体的管理人员就再自然不过了。如此,社会团体就成了政府的“附属品”。
  审批“高门槛”,让社会团体不能不依靠政府。在前些年,我国行政审批呈现审批事项多、环节多,审批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这让一些社会团体在建立之初就“困难重重”,更别提开展社会活动了。因此,一些社会团体希望“贴上”政府的“标签”,纷纷向政府公务员抛出“橄榄枝”。而由兼职的公务员出面与政府沟通,那团体的发展也就变得“顺畅”多了。
  社会团体如此行政化,一方面会削弱普通民众的参与性和决策性,失去社会团体的民间特色,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公务人员本身的政务工作,并有失行政事务的公平性。因此,我国社会团体亟需规范管理制度,对团体内兼职的公务人员采取“新增严控,存量渐退”的措施,做好社会团体“脱钩”工作,让社会团体再现民间组织的“活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滕菲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社会;团体;准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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