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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明:治理突击罚款需向财税制度求解

发布时间: 2014-10-15 08:39:3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薛家明  进入电子报

  昨天,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中提及,要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昨天,有媒体向河南工商系统内部人士求证,并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10月14日《京华时报》)
  客观的说,河南工商制定罚款指标,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新闻”,也远未逾越人们的承受底线。比它荒唐的早就有---2004年8月,陕西省山阳县小河口镇政府“经过研究”,制定包括“非法同居罚款”“打架斗殴、农用车违章拉人”等荒唐的清收项目,突击创收;借机敛财的更多,比如2011年8月,云南罗平工商局下达罚款指标完成者双倍返还,被多家媒体评论为,“以罚款的名义敛财”;2012年12月,合肥交警为完成任务,处理交通违章“只罚款不扣分”。
  “这样的部门最好拆了,减轻企业和个体户的负担”,无疑群众对突击罚款深恶痛绝。可相关部门为何不管不顾,还频频制造突击罚款抢头条呢?一方面是缘于财政压力。河南工商局的《通知》指出,“近一个时期以来,非税收入降幅较大,必须采取措施、完成年度目标。”保财政的刚性压力,必然逼相关部门各显神通。另一方面缘于罚款体制的内生动力。为鼓励基层部门执法的积极性,各单位都会或明或暗的给予一定的返点。但偏高的“返点”,也会变相基层的罚款的欲望。
  突击罚款虽然能解财政捉襟见肘的“近渴”,但也会助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收“过头税”等乱象。从长远看,无异于竭泽而渔,必然制造破坏企业的稳定,动摇经济增长的根基等“远忧”。突击罚款急需踩一脚“刹车”。可如何叫停呢?无疑,下发禁令是最直接的办法,但效果却不理想。2005年,陕西就下过《关于严禁年终突击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紧急通知》,短期效果虽立竿见影,但并未从根本上管住突击罚款。
  其实,下发禁令叫不停突击罚款,并不意外。试想,鼓励突击罚款不也是《通知》“撑腰”么?当《通知》与禁令打架,效果可想而知。为何政策总是“左右手互博”?一则数据让人如鲠在喉。2012年,全国多数省市的非税收入在一般预算收入的占比仍都在30%以上。而行政罚款又是非税收入的重中之重。可以想象,为报财政稳增长,地方政府会在这30%的非税收入上,下多大的苦心!
  由此观之,治理突击罚款需向财税制度求解。有关部门,一方面要以简政放权,给企业减负为契机,砍掉不合理的罚没收费。对必须保留的,也要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以防止“政府之手”乱摸。另一方面,也要适当提高地方在增值税、资源税共享税的分成比例。如今,在房地产市场遇冷、营改增作用下,地方政府收入下降。而民生支出却刚性增长,只有谋划新的财政“支点”,才能抑制地方突击罚款的冲动。
  总之,治理突击罚款文件,叫停只是治标。通过财税杠杆调节,才能破解突击罚款屡禁不止之殇。
  稿源:荆楚网
  作者:薛家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治理;突击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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