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交调价听证会代表因常用私家车被取消资格。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郎丹柯表示,一名被推荐的北京市公共交通调价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因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是私家车,其代表资格未审核通过。据悉,人选更换在北京市消协代表选取中尚属首次。(10月25日《京华时报》)
根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听证会代表应当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开私家车的人对公共交通的了解程度肯定不如公交一族,对公交调价也没有最直接的感受。他们或许对此有自己的看法,但显然隔着一层,不具有代表性。因此,北京公交调价听证会更换人选的做法是负责任的,也是必须的。
凡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服务价格调整都应该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听证会制度的本意,是为了对某些行政行为进行约束,给予老百姓更多的话语权。但在现实当中,听证会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出现了种种潜规则,“逢听必涨”等现象屡见不鲜,导致某些听证会搞形式、走过场,甚至沦为既得利益集团操纵价格牟取私利、压制民众正当利益诉求的工具。在一些听证会上,由于代表人选的选取不公开、不透明,无法真正代表民意,受到了公众的质疑。有的地方还出现了“听证专业户”,被曝光后严重影响了听证会乃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那些暗箱操作、内定听证代表的听证会,当然不会出现更换人选的现象。即便出现,也是换成更听话的人,而非为了让听证会更有代表性换成更合适的人选。
其实,作为听证会的主管部门和组织方,理应合理安排听证代表的人数及构成,并对代表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更换人选应该很正常,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据悉人选更换在北京市消协代表选取中尚属首次,以前从未有过类似先例。如果类似现象成为常态,公众对此就不会感到很新奇、很意外了,媒体也不必将其作为一个新闻来报道了。
依照相关制度对听证会进行有效约束和规范,才能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严格听证代表审核、取消不符合条件者的资格,虽然无法解决听证会的所有问题,一时半会儿更难以撼动“逢听必涨”等潜规则,但无疑是迈出了第一步。听证代表能代表民意了,听证会的公信力必能提高。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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