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徐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中小学生在校集体就餐实行备案价,两部门同时对学生伙食的基本标准与品类进行了明确要求,早餐主食品种应不少于2个,并备干菜(咸菜)不少于1个;中、晚餐至少1荤1素1汤1主食。中小学校教职工(含食堂工作人员)在与学生同一食堂就餐的,应与学生同菜同价。(10月29日《彭城晚报》)
这个规定很详细,既有对菜品种类的要求,也有对菜品质量的要求。而这些并不是我所关心的,别说是师生食堂了,即使是社会上的饭店,也需要保障质量,保障数量,这是底线问题,理应如此。而我更加关注的是这个“同菜同价”的规定。这个规定的实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公平,取消了特权,回应了社会。
现实生活中,在一些单位食堂往往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同样的盘子里装着同样数量的饭菜,还都是一个锅里出来的,一个大厨烹饪的,却因为伸过去的碗不同,而出现了价格的不同。当然这个价格的不同还真的不是因为碗不同,而是碗后面的人不同。在一些学校这种现象尤为明显。同样的青菜,孩子吃就是3元,教师吃就是2元,而到了校长那里甚至可以不要钱。这种情况还不仅仅存在于校园,就是在一些公职单位的食堂何尝不是这个样子?
去年的时候,有一则新闻很是火爆。北京的一所有名气的大学校,单位食堂里的馒头都因为人的不同而出现了价格的不同。学校教职员工是一个低廉的价格,退休人员是一个比低廉贵一点的价格,而学生的价格是最贵的。这引起了社会上的质疑之声。这说白了,还是特权思想造成的,是沉浸在我们心头的特权勾画出了现实中骨干的伤痛。
学校的食堂,如果说需要照顾谁的话,绝对不应该是教师,不应该是校长,更应该是孩子。当我们的孩子端着和教师、校长一样的饭菜却需要多支付1元钱、5毛钱的时候,他们的心里会是什么样的滋味?一起难以下咽的就不仅仅是难吃的饭菜了,还会有对特权的痛恨,对师长的小看。这其实不是几毛钱的问题,这是人人平等的问题,这是合法权益的问题,这是公平社会的问题。
用红头文件的形式,用执法检查的形式,来实施师生饭菜的“同菜同价”,这是个好事情。但是,在具体实施的时候,还需要我们像炖大菜的时候一样,要用“大火猛炖”。这是因为即使是实现了“同菜同价”也还可能出现不公平,比如说我们的厨师,是不是就会在打饭菜的时候,把更多的肉打给老师,打给校长,是不是也会故意少给孩子打几块肉?这只需要那双大手中的勺子轻轻一抖的事情。这种不公平又该如何解决呢?这就需要我们在消除表面的特权之后,还要消除教师、校长、厨师心中的特权。
其实,话又说过来了,在笔者看来就连这个“同菜同价”都应该是公平的底线,还真的不需要一个专门的红头文件,原本就是最基本的事情,还需要动用行政手段,也是现实骨干的悲催。
但是,现实生活中原本应该的、基本的事情,正常的事情却变得非正常了,这些“正常的不正常”何止一个师生饭菜的价格不同?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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