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杭州市余杭区的郑先生很生气,因为他读小学的女儿不久前拿了一张通知单回家,上面写的大意是有一位儿童文学作家要来学校讲学售书,要求家长写好回执单带回学校。郑先生认为,这是变相的营销。(12月9日《现代金报》)
让学生多读书,让小学生多读儿童文学,这本是一桩好事,可以丰富学生的课外知识,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也是素质教育的要求。学生应该读什么书,学校可以推荐,可以介绍服务,但不宜强制。
作家到学校讲学售书,其实,明眼人一看便知,讲学是假,售书是真,属于挂羊头卖狗肉的把戏。作家签售活动由学校统一发通知,要求学生带书款参加,尽管通知书上说的是自主购买,但明显带有强制的味道。暗含“必须参加作家签售活动,必须购书!”的意思。难怪家长不高兴,不乐意,提出质疑。
笔者认为,除了教材必须由学校统一订购发放外,教辅等课外读物学校可以推荐,但不宜强制订购。学生需要增加课外阅读量,学校可以推荐书目,让学生到书店自行选购。
学校不是批发卖书的地方,书店才是经销书籍的专门机构。作家卖书,不应该找学校,而应找书店、书商,与书店、书商联系。当然,作家到学校搞签售活动也不是完全不可以,但是一定要建立在学生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由学生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活动,是否购书,学校不应出面通知家长签名备钱,更不应提出任何强制性要求。
我们知道,现在很多学校在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时,从来都是打着“自愿订购”的旗号,逼着学生找家长签名交钱,干的是强制推销、变相推销。笔者作为家长曾遇到过此类情况不止一二次,几乎每个学期都有。推荐教辅,推荐读物,成了变相强制推销,严重违背了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引起了广大家长的强烈不满。报道中说,到学校搞签售活动的是马来西亚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许友彬,其校园行活动很受学生喜爱。既然如此,其书按理应该是洛阳纸贵,脱销告罄,干嘛还要盯上学生,强制要求学生购书?这着实很令人费解!
学校向学生变相推销课外读物,违背了教书育人宗旨,玷污了学校的圣洁清誉,有损教师为人师表形象,必须坚决制止,严肃查处。为此,首先是教育部门要站得直,行得正,廉洁自律,正人先正己,决不借助行政权力向学校推销摊派教辅读物。其次,教育部门要依法严查学校向学生强制或变相强制推销教辅读物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予以严厉处罚。再次,学校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依法办学,廉洁办学,坚决抵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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