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安徽临泉县政府发布通告,称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将在全县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县长挂帅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向各乡镇村庄下达催贷任务,完不成任务将被停职免职。拒不还贷的欠贷人将被停发养老金、低保,甚至被拘留。(12月29日《新京报》)
正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道理人人都懂。从法理上讲,清收不良贷款理所当然,既可以防止国家资产无端流失,也有利于诚信社会的构建。但是,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动用国家机器参与,且以行政权力强制介入并威胁欠贷人,显然与依法治国的理念格格不入。无论如何,都应该尽量用法律手段解决商业纠纷,而不是搞运动式全县追贷。
清收不良贷款,必须厘清其形成的原因,像临泉县这样,追缴30年以来的不良贷款,内幕显然更为复杂。众所周知,在改制之前,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不科学、管理体制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乃至专业人才缺乏,员工素质较低等缺陷被广为诟病,这也导致了很多的随意经营、假公济私以及利益合谋。
最为常见的,是信贷员与借贷人勾结,冒用他人身份证套取贷款,前些年,经媒体曝光,这种现象已屡见不鲜。况且,不只是耳闻,对笔者来说,也亲眼目睹过此类怪相。在笔者的家乡,华北某小县城的小村庄,就发生过信贷员与人勾结骗取贷款,最后锒铛入狱之事。
由此也可见,不良贷款的形成有相当一部分因为信用社内部有人搞鬼,而一旦他们得逞,骗取的数额往往是惊人的。当然,还有其他情况,譬如家境困难实在难以偿还的,替人担保无辜背债的,也有少数是真正好吃懒做,铁了心不还的,总之,对不良贷款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万不能搞一刀切的强制追缴。
更何况,县长挂帅,专心催贷,而置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于不顾,此番荒诞场景何止让人唏嘘。试问县长大人,何故勇往直前?信用社与贷款人之间的协议属于商业行为,自然该按市场规律办事,出了事,追责放贷人,追究贷款人,都应该依法办事,县长大人何故闲人生事呢?
归根结底,权力魅影的背后还是利益作祟。报道早已点明,集中清理不良贷款,与信用社将升级为农商行有关。安徽省政府曾出台《意见》表明,2012-2014年期间,省财政对成功改制的高风险农村信用联社给予1000万元奖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之前不追缴,而眼下却要催要三十年来的贷款,自然地,全县追贷也可以准确概括了:有权,任性,借权生钱!
稿源:荆楚网
作者:北楚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