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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霭琼:不要让武汉乙肝患者两难

发布时间: 2014-12-30 17:46:5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魏霭琼  进入电子报

  武汉市规定,申请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医药费报销的单位参保人员,须由单位向所在辖区社保处进行申报。对于乙肝患者来说,意味着在单位公开病情隐私,难以避免引来异样目光。(12月30日 荆楚网)
  乙肝纳入国家医保范围让很多乙肝患者松了一口气,毕竟乙肝抗病毒治疗是一个长期过程,有的患者甚至需终生服药,药物的费用负担不轻,如果能报销,便给乙肝患者减轻一些经济压力。可是武汉乙肝治疗纳入门诊报销需要单位审核,那么问题来了,这让乙肝患者是报还是不报呢?这个问题着实让武汉的乙肝患者们狠狠的糟心了一把。
  虽然乙型肝炎是血液传播性疾病,主要经血液、母婴传播及性传播,日常的生活接触,同一办公室、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及拥抱、握手等都不会感染。但是在人们的印象中,乙肝是一种传染率极高的疾病,并且是一个长期的慢性病,由于不想被感染上,人们在生活和工作中难免会对乙肝患者有一些排斥性的眼光和行为,而这些往往会让乙肝患者感到很受伤。要想让公众用正常的眼光来看待乙肝患者,还需要一个长期的病理普及和适应的过程。
  武汉市的报销新规无疑是让乙肝患者在单位公开病情,这意味着同事们将会用有色眼镜看他们,更不用说参与单位的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了。在目前无法改变公众对乙肝患者看法的情况下,尽力保护患者的隐私才是最人性化的做法,毕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继续享受之前正常的生活,继续维持良好的同事关系,让他们在工作中不会感觉到被排斥。
  其实,乙肝医药费报销并不是一定要通过单位申报的,国内绝大多数城市是规定参保人可直接向指定医疗机构或社保部门申请报销,为何我们武汉不能将规定设置得更人性化一点,为乙肝患者减轻负担的同时也保护一些他们的隐私。也难怪会有不少网友吐槽称,“单位审批下来盖章的那天也是走人的那天。”惠民的民生工程如果将规矩设置得不人性化不接地气,那样就变成了一个空壳子,惠不到民不说还给人徒增烦恼。
  社会在为乙肝患者减轻经济压力的同时,其实更应该关注患者的心理诉求,让国家的政策能实实在在的为民众减轻压力和负担,也希望武汉市尽快将这条规定取消,让乙肝患者不在报与不报之间两难,切实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稿源:荆楚网
  作者:魏霭琼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乙肝;武汉;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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