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安阳电视台播出《安阳初中生捡到3700元 交警察后2200元蹊跷消失》的报道后,市公安局纪委立即成立工作组对事件展开调查。经查,12月25日,北关公安分局出警民警王某在收到群众捡拾的钱包后,没有履行交接登记手续,没有及时将钱全部交还失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3日大河网)
学生捡到现金主动交给警察,警察有责任对这种文明行为进行保护和褒扬。可是安阳北关公安分局出警民警王某却将其当做了发财机会,将一部分现金隐瞒不报,据为己有,中饱私囊,不仅是对拾金不昧精神的亵渎,更失却了一个民警和共产党员的基本素质。
捡到现金要交公,这是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1958年,著名儿童音乐作曲家潘振声创作的《一分钱》曾经风靡校园,穿越了几个世纪,使拾金不昧在校园蔚然成风。“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 对我把头点。”听着这样充满童稚的歌声,至今让我们心里溢满温馨。直至现在,在很多幼儿园和小学校园,《一分钱》仍然是孩子们最喜爱的教学歌曲。这不仅仅是因为乐曲的天真悦耳,老师们更看重歌词里蕴含的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如今这首歌被孩子们崇敬的“警察叔叔”唱歪,实在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也许有人会说,警察也是人,在这个充满铜臭的商品化社会,爱钱也是警察的正当权力。是啊,就连孔子也不反对爱财,但是他说的是“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取也”,用《增广贤文》的话来解释,就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王某将学生捡到的现金据为己有,显然就不是君子之为。拾金不昧,无论钱之多少,需要的是一种正面的褒扬,起码这是对学生纯洁善良心灵的呵护。而呵护孩子们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更是人民警察责无旁贷的指责所在。警察的一个表扬,不仅是对孩子们拾金不昧精神的肯定和鞭策,更是促使这种精神得以传扬的精神动力。
所以,从小的角度来讲,王某的行为是对孩子优良品德的践踏和亵渎;从大的角度来讲,则是一种以权谋私。当那名拾金不昧的学生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将产生怎样的想法和感受,显然叫我们成年人难以想象。孩子们身上充满了正能量,而警察却用自己的贪污行为予以“褒奖”,此风一涨,后患无穷。
希望公安系统能以此为戒,加强对拾金不昧交接登记手续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呵护孩子们拾金不昧的行为。
稿源:荆楚网
作者: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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