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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杰:政府与企业这架“掐”的没意思

发布时间: 2015-01-12 10:11:0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杨杰  进入电子报

  此前一天,兰州市有关部门向媒体发布通报称,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措辞之严厉为历年所罕见。(1月11日,《中国经营报》)
  最近,由一纸通报引发的兰州市政府与中石油兰州石化的“掐架”行为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方面是当地政府指责中石油兰州石化不履行社会责任,接连二三地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另一方面,受指责企业怀疑政府指责行为系醉翁之意不在酒,有借监管企业污染之名行让企业被动搬迁的“逼宫”之实。事情真相到底如何,笔者在此无法定论,不过,笔者以为,政府与企业的这种“掐架”行为实在没意思。
  首先,企业有不当之处。尽管企业怀疑政府指责其不履行社会责任有“逼宫”之嫌,但作为央企的中石油兰州石化确实有不当之处:其一,根据官方通报,自去年八月至今,该公司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给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其二,在兰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期间,该公司因危险废物管理贮存场所不规范、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问题受到了环保部门的处罚;其三,该公司的下属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也存在污染问题。由此可见,不管兰州政府是否真有“逼宫”之嫌,其违法行为都是真实存在的,企业应当在这方面多作反思,依法整改,用政府的话说,企业应当多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
  其次,政府没必要这么“矫情”。原因有三:一,对污染事故是否需要企业道歉,并不是由政府部门来决定的,而是要由企业根据污染责任情况、事故大小及严重程度、当地群众要求等自己作出决定,否则,既便企业根据政府要求作出了道歉,这种非发自内心的道歉也没啥意思;二,在政府的严管下,中石油兰州石化仍然污染事故频发,这里是否也有政府监管不到位之处?否则,为何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中石油兰州石化会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三,如果企业搬迁真能解决兰州市环境污染问题,政府应当在权限范围内,采取补贴、土地使用费用的减免等政策优惠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调动企业搬迁的积极性,而不是采取“软硬兼施”或“硬”碰“硬”的手段。
  由此看来,政府与企业“掐架”,表面看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实质上看,是双方都只看到自己的权力(利)而忽视了责任和义务。作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重要的是要把职责履行到位,真正尽到服务与监管的双重职责,以免缺位或越位;作为企业,应当认真肩负起自己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职责,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忌摆央企“老大哥”的架势,唯我独尊,损地方利益谋取央企发展的私利。
  总之,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政府和企业才会在法治的框架下实现互利共赢,否则,二者不仅会“掐架”不断,而且还会因此破坏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使政府与企业陷入“双输”的尴尬境地。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杰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政府;企业;中石油;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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