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内开房60多次,甚至因此在纪委全会时迟到。昨晚,南都记者获悉,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副镇长黄某因收受“红包”、与他人通奸和公车私用等违纪问题,被党内严重警告,降为股级干部;“通奸”事件的女方张某是开平市某镇副镇长。知情人士透露,两人于2013年参加江门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班时相识后开始开房。(1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党员干部到党校参加中青干部培训班,被普遍认为是干部求上进,并可能获得提升机会的一次组织安排。然而,广东江门市的两名副科级已婚干部不好好利用这样的机会,反而在党校学习期间及毕业之后,一而再再而三的出去开房。赴党校深造变成开房“身造”,即便工作期间也难遏肉欲,将两人的不良暴露无遗,同时也暴露出江门党校在学员管理和干部管理方面的诸多漏洞。
为了规范干部培训,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规定》明确各级干部培训必须严管入学干部,严令学习期间不得外出吃请,不得在学习期间或毕业后搞小圈子,不得谋取个人私利,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而事实上两人却是把精力主要放在男欢女爱的龌龊之事上,可见,江门党校执行规定失于之宽,难辞其咎。
在党校学习当中,不可避免地会结识一些其他学员。然而,这也应该仅仅限于学员身份,仅仅用在促进学习提高素养上。但是,两人在党校学习认识后就开房,不仅违背了党校学习的规定,也违背了党员干部最起码的道德操守,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行为。作为两名干部的所在单位,在干部的日常管理上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把男女之事奉为圭臬,不加悔改,试问,他们在党校还会认真的学习吗?所在单位负担着其学习经费,岂不是花了冤枉钱?他们在党校期间都不加收敛,那么他们在平常的工作中,又会以怎样的姿态开展工作便可想而知。他们会有怎样的道德操守也无需揣测。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确实浪费了这样的学习机会,不仅男女私会,还公车私用,收受企业红包。这样的干部被曝光,被处分,是咎由自取,是个人道德操守不佳酿出的苦果,怨不得别人。
最近一期的中央党校培训班培训方向,是教导学员“学在国际上‘交朋友’和养成健康情趣”。这既有对干部个人能力的要求,更有对干部个人道德素养的要求。加上中央党校严格的学员管理制度,着实应该成为各级党校学员管理的一个范本,对于干部而言,也是必须要牢记的根本。
对于党员干部而严,不违法是基本要求,不违纪也不算严苛。对于能够进入到党校学习的干部,更应该严格遵守。党校学习期间结识就开房,如此道德操守,将干部的情趣操守践踏的体无完肤。而要杜绝这类丑事再次发生,尤其要严格贯彻中组部的《规定》。一是要严把入学关,不给思想腐化的干部可乘之机。二是要严把追责关。党校尤其要加强管理,对于违反干部培训纪律的,一经发现严格严肃处理。两人最后的结局,一个被撤职,一个辞职,应成为其他干部警省自律的反面教材。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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