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官网近日刊登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的函》,函件称,经审核,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现已开始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月20日。(2月3日《羊城晚报》)
每当出台一项新规定,网民七嘴八舌,议论纷纷,这不足为奇。但是,当卫计委“拟批准金箔为添加剂新品种”一出台,绝大多数网民都认为此举是母鸡屁股拴绳——扯淡(蛋),这真是让人难以理解。在我看来,卫计委的做法不是扯淡而是实干,不但不应该“拍砖”,而且应该点赞。
很多人都知道黄金饰品,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黄金食品。其实,早在唐代,国人就已经认识到了黄金的保健和医疗作用。明代的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食金,镇精神、坚骨髓、通利五脏邪气,服之神仙。尤以金箔入丸散服,破冷气,除风”。国人食用黄金最主要是食用金箔,而在白酒中放入金箔的做法最为广泛。相传晋代的炼丹家葛洪创造了金箔工艺,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特殊传统工艺,世称“中华一绝”。但是,一吨白酒里应当添加多少金箔呢?古往今来,一直没有具体的标准。这次卫计委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允许金箔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产品仅为白酒,最大使用量为每公斤0.02克。并且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这种做法有利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能够防止暴利、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这是求真务实,执政为民之举,难能可贵,理当表扬。
这么多年来,我国的“黄金酒”一直处于尴尬的境地。2001年5月23日,江苏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对金箔酒卫生监督有关问题的批复函》,其中明确指明“金箔既不是酒类食品的生产原料,也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应当禁止将金箔加入食品中。”实际上,这种说法是极其错误的,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君请看,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于1983年正式将黄金列入食品添加剂范畴,国家卫生部发布的作为食品新资源使用的物质也把金箔列入其中。由此可见,金箔用于白酒是有法可依的,是完全符合有关规定的,早就不应该是“黑户”了。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有31家企业生产金箔酒。这不仅仅满足高端消费阶层,已经向中产人群普及。在这种情况下,卫计委根据形势的需要,规范金箔酒的标准,这是与时俱进的表现,这完全符合改革创新精神。何错之有呢?为何要吐槽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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