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凌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进行了回应,称该执行局书记员秦明承因情绪失控,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事发后,院领导第一时间看望了受伤的医护人员。该法院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将依法、依纪公正处理。(2月23日人民网)
日益加剧的医患矛盾,已经从情绪上的对立,发展到频频发生患者家属打医生。对此,笔者曾多次试图解开这个谜团。为何称之为“谜团”?是因医生和患者之间,由医院的救死扶伤宗旨,决定了医生本应是患者的恩人,因此,医生被称为“白衣天使”。这种关系怎么会发生对立甚至恶化?确实是无法用人之常情解释的——就算忘恩负义,怎么可能恩将仇报呢?
在看到“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之前,我对上升到大打出手的医患矛盾,至少自以为有比较客观的看法:对医院方面,我认为因其“商业化”生存模式,削弱了其救死扶伤的公益属性,使得他们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淡化了应有的医德;对患者方面来说,我是把医患关系中的矛盾激化,看做这是人们在道德滑坡、诚信式微的现实下,内心的焦虑和不满在医院的集中爆发——因为,严重的医患冲突往往在发生患者死亡结果时。患者方面一是由于悲痛而失去理智,二是因“死者为大”的无所顾忌,于是把内心的冤屈一下子宣泄出来。
但当看到“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后,几乎推翻了我之前对患者方面的判断。这并不是说法官就必定是强势群体,就不会遭遇诸多的社会不公,就没有内心的积郁,而是我在之前对医患矛盾的看法中有一条底线,那就是无论是医院的问题还是患者方面的问题,殴打医生肯定是违法的。这就是说,在任何一起医患冲突中,打人一方再有理由,但其个人素质和法律意识是不高的。那么,以这条底线去看待“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又把我对医患矛盾的认知底线摧毁了。
在相关法院对此的回应中,将这起“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归结为“因情绪失控”。这看上去像是笼统的敷衍,但实际上是值得深思的。“因情绪失控”可以作为任何一起打人事件的原因。然而,要让一位理应具备良好法律知识、具有冷静理性个人素质的法官情绪失控,必然不同于惹毛一个地痞流氓。从这个常规认识进行分析,似乎这位法官遭遇了比一般人更严重的医患矛盾?
因此,我觉得有必要把这起“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当做解剖医患矛盾的实例,用来解开医患矛盾这个难题的症结。因为,在以往的相关呼声中,已经把医患矛盾当做“医闹”,建议加强医院的保安措施。而当法官也出现在“医闹”行列中,就让医院的正义程度和患者方面的非正义程度都大打折扣。而借“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解剖医患矛盾,无论在公正性和舆论对势上都是相对公平的。因为,医疗机构和法院不同于医院和患者,不存在明显弱势的一方,而舆论即使对医院有成见,但对某些权力行为也是不满的。那么,何不借此机会对频发的医患矛盾做一次解剖,看看这种已经演变为“恩将仇报”的医患矛盾,究竟是怎么形成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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