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报道,3月31日,在广州举行的一个工作座谈会上,记者惊讶地发现,去年已启动货币化公车改革的深圳市,8个与会单位的10名干部,竟带有8名司机。会议牵头单位称用车符合规定,但不够环保,以后尽量统一乘车。(《新京报》4月3日)
公车改革的目的旨在降低“三公经费”开支,遏制车轮上的腐败。这次中央推进公车改革的力度空前,一些以前坐惯了公车的领导干部难免会有些不适应。公车改革的关键在于保留哪些公车、哪些人领取车补。我们通常认为,确因工作需要保留公车的,就不能领取车补了,领取车补的,就不能再乘坐保留的公车了,二者不可兼得。
而深圳在公车改革过程中,出现了有的干部“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的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推进公车改革过程中,放宽了要求,留下了“豁口”。对于单位能不能保留公务车,中央的规定是,“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但是,深圳市的车改却把保留公务车的标准放宽了,变成“各单位可以保留少量单位集体性调研和公务接待活动用车”。同时在具体执行时,虽规定了“50人以上单位可保留一辆机动用车、200人以上单位可保留2辆机动用车”,实际上为单位保留公务用车留下了豁口。成为一些单位领导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的条件。深圳车改的另一个漏洞是,依然成立机关车辆服务中心,提供用车服务,如果不能明确其适用范围,当然又会让一些官员有漏洞可钻。
推进公车改革,本是遏制车轮上的腐败的重要举措,如果在推进改革中,放宽要求,就容易让一些人算了空子。堵住公车改革的“豁口”,需要公车改革部门在制度设计上,严格执行中央规定,不仅考虑领导的感受,更应考虑公众的感受,真正形成公平、公正的公车改革制度。同时要强化监督约束,让好制度落到实处,对那些违反制度、违反规矩的人,要严肃问责,从根本上改变“两头占”的问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全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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