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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瑞卿:干部在“8小时之外”亦不可任性
发布时间:2015-04-04 11:24:04来源:荆楚网

  4月3日,恩施州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涉及公车私用4起、违规收送礼金3起、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带彩娱乐各1起。其中,咸丰县丁寨财政所所长杨庆明与清坪财政所所长覃雄等人在办公楼宿舍里“带彩”娱乐,期间发生肢体冲突,覃雄左手中指被咬断。(4月4日荆楚网)

  干部下班期间理应是其休息放松的时间,但是,部分干部的“8小时之外”却十分“任性”,“在办公楼宿舍里‘带彩’娱乐,期间发生肢体冲突,咬断他人手指”。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干部理应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尽管下班时间可以有自己的行为自由,但是“带彩”娱乐、发生肢体冲突、故意伤害他人如此作为显然与其干部身份不符,更为党纪国法不容。因此管好干部的8小时之外的行为,亦应列入作风建设的范畴。

  干部在“业余”时间游离于监督的视野之外,因此许多人心存侥幸心理,自以为同事不知、纪委不知、上级机关不知就高枕无忧了,可以放纵一下,做一些平时不敢又为纪律和法律所不容的事。但是常言道“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了错事早晚会被曝光,“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旦东窗事发,不仅断送自己的前途和事业而且连累政府的形象。

  干部在私下里过于“任性”,有着很深的官僚主义思想根源。他们在下班期间之所以胆大妄为,是因为有上班期间的权力撑腰,一旦出事,他自信可以运用手中的权力摆平此事。权力观的错位,官僚主义思想的膨胀助长了干部胡作非为气焰,更为干部权力“任性”埋下了祸根。

  正所谓“杀鸡儆猴”“杀一儆百”,针对干部8小时之外的“任性”,倘若不“明正典刑”,难保干部在私下里吃喝嫖赌不会成为一股歪风,那反腐倡廉也仅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因此,针对“任性”的干部,我们还需对症下药。

  一方面,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强化监督部门职责,重视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完善全天候无死角监督机制使干部的时刻都有危机感;另一方面,制定严格的惩戒措施让违纪干部尝到痛处,只有重拳出击,将这些“害群之马”,“城狐社鼠”绳之以法,才能杜绝如此“目无法纪”再次上演,腐败行为才会“望而生畏”。

  干部的“8小时之外”虽是“私生活”但一样反映着“公形象”广大干部务必坚定理想信念,敬畏党纪国法,规范自身行为,使自己时刻为政府形象做“代言”,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权力“形象大使”。

  稿源:荆楚网

  作者:姜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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