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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玥:比控烟手势更重要的是法律约束
发布时间:2015-04-15 09:04:08来源:荆楚网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北京市控烟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违者将被处以个人最高200元,单位最高10000元罚款。在4月12日的倒计时50天活动现场,北京市控烟协会发布了三种劝阻吸烟的手势备选方案,市民可通过微信或电话投票。(4月13日 京华时报)
  作为控烟活动的一部分,投票选“控烟手势”的确能一定程度上增加民众对于公共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过与严格执法直接罚200元比起来,哪一个效果更好则显而易见。有网友说:“要摆动作干吗?又不是聋哑人,直接劝阻,劝阻不成罚款。”要想真正阻止烟民们在公共场所吸烟,这样单薄的手势似乎只是“隔靴搔痒”,比控烟手势更重要的是增加法律约束。
  中国人向来以中庸为处世哲学。龙应台在《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里就说:“中国人怕事、自私,只要不杀到他床上去,他宁可闭着眼假寐。”出于这样的民族性格,并非所有人都具有劝阻的自觉性。即便劝了,这种柔性的劝阻效果如何也需要打一个问号。
  更何况,市民并不是执法人员,他们的“控烟手势”不会有任何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对于自觉的烟民可能会起其效果,而对于不自觉的烟民来说,“控烟手势”也只是一个手势罢了。这样看来,目前控烟的关键还是在于法律,“史上最严”控烟条例若要落到实处,还需执法有力。
  近年来,各地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法规政策层出不穷,执行效果却令人尴尬。比如2014年3月1日深圳出台的“全国最严格控烟条例”,对违反《控烟条例》者将处以50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但是深圳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却仍屡见不鲜。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真正要避免控烟法规变成“纸老虎”,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告别“九龙治水”的控烟执法模式。部门之间要么各自为政,要么相互推诿,最终导致无人管理,从而造成了禁烟的真空地带。二是严格执法,加大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香港的经验,根据香港法律,如果吸烟者在禁烟区域吸烟,被抓到可罚1500港元,并且要上法庭听法官训斥。违法吸烟者如果袭击控烟督查,属于严重罪行,会带来严重后果。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场所禁烟法,扭转各自为政的被动局面。
  控烟源于公德,成于法制。若无法律保障,控烟手势最终难免流于形式。有关部门更需要做的是明确执法主体、具体所禁场所、强硬处罚措施、量化处罚标准,从而体现法律的威慑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共场所全面控烟逐渐成为一种自觉和常态。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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