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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俊:落马书记的求情辞里有几丝忏悔和歉意?
发布时间:2015-04-23 16:50:37来源:荆楚网

  昨日上午,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涉嫌受贿、贪污、行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他在庭审最后阶段,至少三次为许秋琳请求。“希望不要处理那些行贿的企业,都是我害了他们,特别是黄鸿明和许秋琳,他们的企业是揭阳的支柱企业。”(4月22日《华西都市报》)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凡“大老虎”落马后,都会有其悔改语录。比如:“上对不起党、国家,下对不起父母、子女”“权力是把双刃剑,本该将其用在为人民服务上,我却把它拿来用作牟取私利、获取个人利益,得此结局,是我咎由自取”“我是从农村一步一步走出来的,之所以走到了今天,是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不注重小节,总是怀有侥幸心理,希望大家能够以我为戒”如此种种。抛开官员的身份不说,如果仅从字面上来解读,着实是他们的肺腑之言、境由心生。

  可是,在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的这道求情辞里,我却怎么也读不出一丝忏悔和歉意。此话怎讲?我们先来看下他求情的对象。一个是向他行贿的企业老板,一个是他长期包养的情妇,这两个人一个给他大肆行贿, 9500万元人民币、150万元港币的巨额“贿资”,不仅满足其无限膨胀的“私欲”,更助他的仕途平步青云;而另一个则让他花前月下,沉迷其中,乐不思蜀。这两个人就如同他的“左膀右臂”,形成了一道特殊的命运“共同体”。书记落马,不将朋友亲信拉扯进来,看似义气和风骨,谁知背后还有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再来看下他求情的理由。“是我害了他们,他们是揭阳的支柱产业”。其言下之意,如果处理了他们,会给当地的经济、社会以展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

  多么荒诞、可笑的理由!试问这位书记,法治社会里,个人、组织、企业都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活动,法外无大夫,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和严惩。当您为行贿企业、情妇求情时,官本位、权利大于法已经成为了您的执政常态,您的眼中是否还有法律?您的心中是否还有敬畏?当行贿者给您“投其所好、投桃报李”时,您给予他们土地、政策上的种种优惠,国家资源、公共财产成为了你手中的“筹码”,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背后,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漠视。

  还有,行贿、受贿、官商勾结、利益交换……严重扰乱市场规则、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公平正义、损害政府形象,作为一个地区的“一把手”,不仅不对症下药,还任由这股不正之风蔓延,这是对人民群众、对地方发展的不负责,更是对手中权力和责任的亵渎。可以想象,世风日下、浑浊不堪、颠倒黑白的权力生态里,社会公允何在?正义道德何在?民生福祉何在?这将是一个地方最大的耻辱和悲哀。

  陈弘平的言语中,我们读出了这种贪官的几多狂妄、嚣张、蛮横,也看到了他们对权力的贪婪和焦躁。对于这类官员,我们唯有寄望纪检、监查部门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将这些害群之马尽早清除出公务员队伍,还社会一个公平、阳光的环境。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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