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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征:跑路老板如此“任性”谁之过?
发布时间:2015-05-08 16:04:13来源:荆楚网

  预付卡使用起来方便,而且能够得到优惠,因此有很多市民都会办理几张。但是,买了预付卡之后,店铺老板跑路的情况却屡屡发生。市民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她买了三家商家的购物卡,但是卡里的钱还没用完,这三家店却全关门了。(5月7日《齐鲁晚报》)

  其实这些年来,类似的事件已经在各地多次上演。去年7月媒体就报道,一市民在济南一家减肥中心办了一张减肥卡,卡里还剩1000多元钱,而减肥中心关门,老板不知去向。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顾客预付卡里的钱还没用完,老板怎么能一抬屁股走人呢?老板要走人可以,但是应该通过张贴通知、电话联系等方式,将顾客预付卡里的余额还给顾客,而不是不声不响溜之乎也。更有甚者,明明准备关门搬家,却偏偏还在办理预付卡,其目的不言自明,那就是:故意从顾客那里捞取不义之财。

  “任性老板”卷款跑路,一方面与其见利忘义的低素质有关,也与顾客图实惠、希冀“天上掉馅饼”的心理有关,更与有关部门相互扯皮、工作不给力有很大关系。

  拿这次事件来说,市民李女士找工商局反映问题,可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说这个事归商务局管,而商务局的工作人员又说这种事最好找工商局或者报案。皮球踢来踢去,最后踢到公安机关。但是公安机关立案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损失的金额不能太小,太小就无法立案。发生在去年7月份的那次老板跑路事件,就是因为顾客卡里剩钱不多,派出所当时就没立案。

  据悉,对于个体商户办理预付卡,许多地方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范,工商局和商务局的管理界限也十分模糊,因为金额一般较小,即使报警也难以立案。于是,顾客权利得不到伸张,吃了亏只好往肚里咽,相对应的,“任性老板”违规成本极低,基本上趋近于零,所以跑路现象也就愈演愈烈。

  笔者认为,要彻底解决问题,就必须分清责任,确认监管主体,对于侵吞预付卡余额的老板,究竟由谁来监管,谁来处罚,要责任明确,避免互踢皮球。预付卡余额数目较大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立案解决,数目较小的,监管主体就应该出面解决,并对黑心老板予以严厉处罚,以儆效尤。

  目前而言,在工商局和商务局的管理界限不明确的情况下,双方都要主动介入管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警方也可以创新工作方式,比如在卷款跑路的商店门口张贴通知,让持卡人到派出所登记卡里剩余的钱数,这样可以让小余额的钱款积少成多,利用“抱团维权”的方式进行立案。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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