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期中考”拉开帷幕,相关负责人走上问政台。现场,对投诉渠道不畅通、孩子上学难、别墅违建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重点拷问。(7月7日荆楚网)
当前,各大、中城市的电视问政、阳光政务等节目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作为一种问责形式,已成为当前流行的一种电视节目,现已铺开到湖北、湖南、广东、河南、四川等多个省市。
无可厚非,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节目当然甚好,此类方式将官员高坐庙堂的作风改变成让群众在公开场合进行“互动”、“交流”,并接受群众监督,固然能得到群众的喜爱。从这点来看应值得肯定。
但是,自2005年兰州电视台先行推出《一把手上电视》的节目以来,电视问政虽经多次改良和演变,总的来说就是“新瓶换老酒”,形式依旧。有群众质疑,屡屡上屏幕的政府官员已显然习惯了这种“赶考应试”的方式,以前可以是流流汗、红红脸,但时间长了、经验丰富了、条件反应形成了,也能对难解的问题对答如流,胸有成竹的背后或多或少有敷衍之嫌。
说得好不如做得好。笔者不禁想,电视问政是否就如同一次考试,考完了就也完了?官员在红红脸、流流汗之后,是否真正做到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呢,是否真的从根本上改变了工作作风和态度,是否将群众的期待转变成为了主动意识去遵守、执行呢?
圣贤老子曾曰:“自知者明”。意思就是说:人要有自知之明,只有清醒地认识和了解自己后,才能将观念转换成行动。这个道理在当前仍然适用,官员参加电视问政本是好事,既能加强干群联系、增进彼此感情,也能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但是,创办电视问政节目的初衷不是一场政治作秀,不是希望官员满口“必须的”、“肯定地”、“尽快地”承诺后的敷衍欺骗,更不是为了害怕追究责任后的坦诚认错和反省,而是期望官员树起自觉行动、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
“响鼓不用重锤”。在赶学争优的良好环境下,领导干部应该积极转变思维,敢于“亮剑”,凡事不能拖、不能慢,遇事要主动、要自觉。正如总书记要求的那样:要做发展的开路人,要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勇于担当就是要做到心中有责任,而责任是一种自我主动意识,不是一种推诿、敷衍,更不是一种欺上瞒下的态度。当前,还有不少领导干部缺乏守信的责任意识,“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说的话不兑现、承诺不履行,导致很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之事久拖不决,有的干部甚至是“点到哪里,做到哪里”,如同“木鱼”般,敲一下响一下。其次,应对官员“赶考应试”的现象,应坚持责任追究的机制。监管部门要督促责任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结账销案”,避免“留尾巴”现象。为了避免是“一阵风”的应付行为,还应对类似问题进行常态化督查,强化官员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意识,从而真正适应发展新常态、回应群众新期待。
电视问政是“治庸治懒”和促进干群互动的好方式,但是官员们切勿把它当成“赶考应试”应付了事,而是应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成为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唯此,才能被群众“点赞”,才能得到群众拥护。
稿源:荆楚网
作者:焦一帆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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