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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评:种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
发布时间:2015-07-08 10:07:13来源:荆楚网

  昨日上午,湖北省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析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形势,总结交流各地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做法和成效,通报了7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反面典型,部署当前和下一段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落地。(荆楚网7月8日)

  压力在交流中传递,方向在讨论中明确。此次会议,既交流正面典型经验,又公开通报反面典型,彰显了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也充分体现了省委高度的政治自觉、政治清醒和政治担当。是一次系统的思想武装,一次全面的精神洗礼。

  近年来,湖北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狠抓“一岗双责”,努力打造“阳光政府”。从“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开展,抓严抓实促进实效;到“一案双查”制度的实施,“真枪真刀”执纪问责;再到“一岗双责” 惩防体系建设,“廉”字入脑入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取得明显成效。

  当今湖北,有着宏大的发展目标——“五个湖北”近在眉睫,中部崛起“长三角”曙光在前。然而,发展进入攻坚期,改革进入深水期,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作风问题穿上“隐身衣”,问责成为“纸老虎”,压力传导有衰减。如何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中,驰而不息,常抓不懈?如何打破反腐与发展的悖论?这就需要党委(党组)书记责任上肩,种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

  筑牢“担责”的思想基础,做到思想上强烈震动。当前,有的领导认识不到位,或是认为清水衙门不存在廉政风险点,或是认为一些问题见怪不怪难以根治,亦或是不担当不严不实,导致一个地方或单位腐败窝案、串案频发,干部接连被查。各级党委要清醒认识到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而不是一般责任;是直接责任,而不是间接责任,牢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勇于担当、敢抓敢管,为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发挥重要作用。

  拓展“定责”的顶层设计,做到工作上强力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党委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如果领导不力、不抓不管,满足于签责任状,年末考核“一步曲”,必然导致“不廉洁、不规范、不适应、不在乎、不作为”的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事实证明,只有将主体责任明确到事项、程序、环节上,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才能推动履行主体责任的落地生根上,形成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强化“问责”考核的结果运用,做到落实上强化行动。一些党委书记存在“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有的问责力度不够,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讲得多、部署多,但追究问责少;对暴露出来的问题,或是以集体责任掩盖个人责任,或是以谈话训诫代替通报批评,极大地影响了政治生态。动员千遍百遍,不如问责一次,党委书记在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中居于核心、主导地位,要用好追责问责“杀手锏”,对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不姑息迁就,不护短遮丑,不养痈遗患,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是“主角”不是“导演”,是“责任田”而不是“自留地”。要拧紧思想“总开关”,绷紧责任之弦,抓好反腐“牛鼻子”,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湖北提供坚强保证。

  稿源:荆楚网

  作者:楚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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